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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高县中药材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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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宜春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41号)、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的通知》(宜财农指〔2022〕122号)和宜春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宜春市经济作物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宜农字〔2022〕14号)文件精神,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乡村产业振兴,2022年宜春市安排市级财政资金45万元用于支持我县中药材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构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快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实现中药材高质量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聚焦关键环节。针对制约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遇到的瓶颈和难题,重点抓好品种培优、品质提升等重要环节,加快构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体系,推动全县中药材发展壮大。

2.坚持因地制宜。结合上高县中药材生产实际,本着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原则,选择产业基础好、市场前景好的品种重点发展,重点发展粉防己、石菖蒲、罗汉果、岗梅等药材。

三、发展重点

按照2022年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构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体系。完善种植管理技术规程,强化农资、农药、肥水、植保、机械作业、技术服务、产品处理等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形成一套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提高产量、品质和效益。

四、建设内容

1、建设3个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积极扶持建设3个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推广示范基地,采取标准建园、强化技术管理、绿色防控等技术措施,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益。

2、建设1个中药材原种种苗繁育基地。支持新建1个中药材原种种苗繁育基地或育苗中心,且已对外提供中药材种苗200万株以上。

3、集成一批提质增效生产技术。开展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引进、示范与推广,建立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确定罗汉果、粉防己、石菖蒲等中药材主推品种,对种植户开展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

五、补贴标准

1、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补贴10万元,共计资金30万元。

2、中药材原种种苗繁育基地或育苗中心。补贴标准按照每个基地或育苗中心补贴10万元。

3、集成一批提质增效生产技术。安排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开展试验示范、新品种展示、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等。

六、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确定的中药材产业及目标任务,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2、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种植主体填报项目申报表,由乡镇初核后报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各实施主体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明确具体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资金投入和建设内容等。

3.考核验收。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考核验收,并按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成效等。

4.资金管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禁止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坚决杜绝套补、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属于政府采购的,应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务必于年底前拨付到位。

附件:上高县中药材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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