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农业农村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公开 >政策解读

【专家解读】《2023年上高县中药材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为什么要制定本方案?针对我县近年来中药材种植技术比较落后,管理模式比较粗放。中药材种植人员普遍综合素质较低,不懂中药材种植技术,对中药材整体种植过程不懂管理、不会管理。中药材品种繁多,种植收益及风险差距很大,结合我县中药材实际生产优势,本着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原则,选择产业基础好、市场前景好的品种重点发展。计划打造几个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以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带动中药材种植主体提升种植技术、农事管理、品种选择等综合种植水平,从而达到中药材增收致富的目的。

(一)建设内容及发展重点。

1、建设3个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

2、建设1个中药材原种种苗繁育基地。

3、开展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引进、示范与推广,建立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确定罗汉果、粉防己、石菖蒲等中药材主推品种,对种植户开展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

按照2022年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构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体系。完善种植管理技术规程,强化农资、农药、肥水、植保、机械作业、技术服务、产品处理等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形成一套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提高产量、品质和效益。

(二)资金使用。

1、积极扶持建设3个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推广示范基地,采取标准建园、强化技术管理、绿色防控等技术措施,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益。每个基地补贴10万元,共计资金30万元。

2、支持新建1个中药材原种种苗繁育基地或育苗中心,且已对外提供中药材种苗200万株以上。按照每个基地或育苗中心补贴10万元。

3、安排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开展试验示范、新品种展示、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等,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

(三)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种植主体自主申报,并填报项目申报表,由乡镇初核后报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各实施主体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明确具体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资金投入和建设内容等。

2、项目验收,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考核验收,并按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成效等。

解读人:张庆华  电话:0795-2517763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