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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城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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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上高县城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g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高县城管局人秘股联系(地址:青莲路9号新政府大楼,电话:0795-2529760,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高县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及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按照线上线下意见征集。

2.管理公开:目前针对市政服务及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已经陆续公开(详细可查阅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

3.服务公开: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宜春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让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深入放管服改革,积极主动完成了赣服通3.0版平台建设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申请渠道,可通过政府网站、12345政府热线等途径进行申请,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答复模式。

2.受理情况分析。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对城管局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它行政权力共208项事项,在办理流程、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受理条件、责任股室、咨询途径等方面进行了细化、量化、标准化,按要求在江西省事项管理系统进行了录入和完善。

2.数字化管理:相关业务事项数据通过如互联网+监管、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政务资源目录平台、政府网站等进行了全面公开,公开力度得到加强。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公开信息先由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再由办公室审核,经领导批阅后,进行发布。

(四)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信息公开工作,选派专人政务信息公开和工作简报信息内容的维护和更新。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对工作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等作进一步明确,规定信息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2.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绩效管理考核,作为共性目标之一,进一步督促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参与政务公开调查问卷,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听取群众建议。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上高县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少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或未及时进行更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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