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交通运输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上高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一)划入原县畜牧水产局的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能。

(二)划入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道路运输管理职能。

(三)划入县港航管理所的水路运输、港口、航道管理等职能。

(四)划入县县乡公路管理所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路政管理职能。

(五)划入县交通安全管理站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渡口管理职能。

(六)划入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七)划入县泗溪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县徐家渡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县田心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县蒙山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的农村公路管理职责。

(八)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运输综合协调和春节及其他节假日旅客运输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职责。

(九)国务院、省、市和县政府规定需要取消、下放、调整的职责。

(十)县交通运输局强化以下职责:

1.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军事船舶, 渔业船舶除外)。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 水路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负责危险品道路、水路运输单位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职责分工。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提出交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台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 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协调工作。

公开负责人:况春燕

办公地址:上高县清莲路9号829

联系电话:0795-2507095

办公时间: 8:0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