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高县林业局接到敖山镇派出所民警的电话,称黄金堆工业园区一名员工反映在园区内发现一只“野鸡”。上高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过确认,该“野鸡”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
通过对白鹇体征仔细检查并没有发现明显的外伤,随后工作人员将其带至野外树林放飞。
(作者:邓涛、游杏雯 编辑:黄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