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单位 | 上高县教体局 |
发文层级[1] | 县级 |
政策类别[2] | 教育 |
事项名称 [3] |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赣财教〔2013〕103号) |
政策有效期限[5] | 2013.10- |
服务对象 [6] | 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申报有效期限[7] | 春季3月、秋季9月 |
政策标准[8]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
申请条件[9] | 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申请材料[10] |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以及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11] | 1.受理: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评审机构,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及学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对非涉农专业、非国家和我省明确的连片特困地区及其它贫困地区外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评审,新入学的新生原则上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状况进行评审;新生入学第二学期以后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在依据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的基础上,还要参照学生的在校表现、学习态度及个人在校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学校在确定符合助学金条件的学生名单后,应于每学期开学后通过全国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技工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录入资助名单等相关数据,同时报送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学校应将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拍照留存,必要时可由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校外公示。 3.发放: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资助专用卡”,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资助卡后方可使用。 |
申报方式[12] | 线下-学生就读学校 |
承诺办结时限[13] | 每学期结束前 |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 上高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咨询电话[15] | 0795-2509833 |
政策网址/附件[16] | http://jyt.jiangxi.gov.cn/art/2021/7/5/art_25686_34712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