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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召开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3-04-21 08:56 来源: 上高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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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上午10:00,中共上高县委宣传部、上高县妇联联合召开上高县2023年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高县妇联主席鲁菊妹介绍了我县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上高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严正,上高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妇委会主任 朱余江,上高县公安局副政委罗忠才,上高县司法局副局长冷征宇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上高县妇联主席鲁菊妹介绍上高县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第三次写入党的施政纲领,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妇女儿童的亲切关怀,对妇女权益保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责无旁贷的基本职能和矢志不渝的初心使命。近年来,我县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围绕妇女权益保障,真抓实干,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多部门联动凝聚合力

1.不断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机制。根据省、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要求,上高县出台了《上高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将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广大妇女的权益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县妇儿工委充分发挥自身议事协调职能和各成员单位的优势,坚持每年召开1-2次成员单位会议,着力推进落实妇女权益保护。此外,通过调研掌握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向县人大、县政协提交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议案、提案,推动我县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出台。根据人员机构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上高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召开婚调委会议,共同研究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化我县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持续强化沟通协作。加强与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系列合作机制,联合县人民法院建立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加强涉诉困难妇女救助,联合县公安局在全县15个基层派出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投诉站,联合县司法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司法鉴定援助中心”。我县妇女权益保障机制日益健全,保障合力持续增强,提高了妇联维权工作的整体水平,社会化维权大格局逐步形成。

3.统筹落实妇女民生工作。2020-2022年,上高县妇联开展“两癌”免费检查12448人,救助“两癌”患病困难妇女51人,发放救助金51万元,为部分困难家庭患病妇女解了燃眉之急。县妇联每年均举办4-5期妇女创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班,三年共培训妇女502人次。每年3月安排专场招聘会,提高妇女就业率。连续10年参加家政职业技能竞赛,带动千余名城乡妇女就业。与中杰鞋厂开展捐资助学活动,2012年-2022年累计资助学生3928人次,累计资助金额3579200元。

二、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

1.全天候受理婚姻家庭纠纷。在县妇联设立“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并挂牌成立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强化服务平台和阵地的建设和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全天候有针对性地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解疑释惑、依法维权、分析预警、化解矛盾、宣传倡导等服务,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广大妇女群众合理诉求,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专业的维权服务。

2.常态化排查婚姻家庭纠纷。各级妇联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恋爱婚姻感情、人身财产关系、邻里关系等纠纷,积极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妇女小组长等队伍的力量,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三年来,县妇联接待来电来访妇女群众咨询82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1003人次。

3.一站式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县妇联入驻上高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设婚姻家庭工作窗口,多部门联动提供“一站式”服务,让有需求的妇女群众只需跑一次、只需跑一处,推进婚姻家庭矛盾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实现资源整合、部门联合、工作融合,有效解决妇联组织在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中协调难的问题,让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更加顺畅、有效。

三、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1.抓住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抓住“三八”维权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建设法治上高 巾帼在行动”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向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宣传与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推动平安上高、法治上高建设。近年来,县妇联开展“送法进万家,巾帼在行动”进乡村宣传活动152场,其中开展女童防性侵知识讲座、《反家庭暴力法》宣讲80场,发放宣传册及法律宣传资料5000多份,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

2.抓住重点人群开展宣传。大力实施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由农村向城市和社区延伸,累计培养600余名妇女“法律明白人”,200余名妇女“法律明白人”骨干。同时,开展妇女“法律明白人”说法用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并发动全县妇女“法律明白人”参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不断强化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和作用发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3.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上高县妇联广泛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利用视频、动漫、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普法“六进”活动,将法律送到群众身边,送进千家万户。

今后,县妇联将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妇女为本的发展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回应妇女群众关于权益保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更加自觉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履职尽责,切实把维权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把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做到妇女儿童身边,为建设和谐、幸福、平安上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此,欢迎媒体朋友们多多关注、广泛宣传,让尊重、关爱和保护妇女儿童进一步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如果大家想更进一步了解,欢迎提问,也可以向县妇联办公室具体咨询。

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问题一:请问上高法院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有哪些做法和成效?

上高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严正

答:上高法院在宜春市中院的要求和指导下,紧跟步伐,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发挥家事审判职能服务法治宜春、文明宜春建设的意见》,积极倡导“柔性司法、调判促和”的家事审判理念,全面推行庭前谈心谈话、家事调查、心理诊疗、判后跟踪回访等机制,并在各乡镇设立家事纠纷调解联络处、驻乡镇法官工作站,以驻点法官为主要牵头人,联合当地妇联组织、综治干部、学校等,定点定区域巡回联络,及时发现和调处家庭矛盾纠纷,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网格化家事调处平台,打通了家事审判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至今,我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364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调撤率为61.54%。

同时,我院还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主动融入县委政法委“十百千”工程和“十百千”大调解专项活动,通过返聘审判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成立“老鲍工作室”,积极联合妇联及相关部门,对于家事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将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诉前,避免矛盾冲突、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建立家事案件跟踪回访机制,及时掌握裁判文书的履行和当事人的感情修复状况,并根据回访结果对身心遭受创伤的当事人和生活陷入困难的家庭进行家事走访和司法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展现司法温度。对于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提出的申请,积极回应并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2022年,我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份,家庭教育令29份,离婚证明书157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问题二:县检察院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上高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妇委会主任 朱余江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一直以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都非常重视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妇女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在救助困难妇女、保障妇女人格权益及提高妇女法治意识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开展专项司法救助,为妇女纾困解难。2022年以来,我院认真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以遭受性侵害、受他人故意伤害、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困难妇女为重点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截至目前,共救助困难妇女15人,自行发放救助金及争取上级救助金13.9万元。二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刑事犯罪,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对如强奸、强制猥亵、组织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始终保持从严从重打击的高压态势,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规范取证筑牢指控体系,确保妇女权益实现快速有效的司法保护。2022年以来,共办理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刑事案件17件21人次,涉案人员均被判处刑罚,有力震慑了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办案过程中时刻关注被害人心理状况,及时对被害女性进行心理抚慰,帮助其重新构建自信心,增强妇女的安全感。三是突出司法宣传教育和社会关爱,提升妇女依法维权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始终坚持“预防与惩治并重,预防在先”方针,加强与相关职能单位的联动。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积极开展线上普法。每年利用三八妇女节、法制宣传日组织干警“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给基层的妇女群众送去维权武器和精神食粮,有效提高了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风气。

问题三:2022年,县公安局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上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上高县公安局副政委罗忠才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公安机关应尽的职责。近年来,县公安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举措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主动作为,有力有效受理处理涉家庭暴力警情(纠纷)。全县公安机关坚持积极主动受理、处理、化解涉家庭暴力警情(纠纷),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22年,全县共接报涉家庭暴力警情19起,其中出具告诫书1起,现场调解18起,最大限度促进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二是坚持严惩涉拐犯罪,掀起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攻势。在全县15个基层派出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投诉站,针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智力障碍、精神疾病、聋哑残疾等妇女儿童进行大范围摸排,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利用 DNA 手段展开比对28份血样,协助福建省警方成功比中失踪被拐儿童1人。2022年,全县未发生一起涉拐案件。

三是坚持源头防控,全力挤压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空间。针对农村买卖"外籍新娘"现象,成立了深化“三非”外国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非"外国人专项整治行动,收集、录入外籍新娘及其家属、涉外婚姻介绍人等数据100余条,开展三非宣传3次,走访外籍新娘50余人,实现了对涉外重点人员分类管理、动态管控、主动预警等功能,从源头上遏制了拐卖案件发生。

问题四:请问司法行政机关在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方面做了哪些行之有效的工作?

上高县司法局副局长冷征宇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上高县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织好“三张网”,为妇女维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延伸触角,构筑普法宣传网。在“3.8”期间,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学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众达2000余人。同时依托“法润上高”抖音号、“上高政法”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生动案例、即时资讯等短视频6条,有效增强广大妇女群众法治意识。

二是整合资源,构筑权益保障网。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做好妇女维权咨询答复,畅通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确保应援尽援。今年以来共答复妇女维权咨询63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强化与县妇联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确保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案件有专业律师参与,并加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跟进,引导律师更好地维护广大妇女群众权益。

三是多措并举,构筑帮扶救助网。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防止矛盾升级。今年以来共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68件,成功率100%。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其改善负面的心理情绪,建立正向思维,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更好融入社会。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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