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关于转发<市文广新旅局 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团体办理宜春文旅一卡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宜春文旅一卡通团体办理工作的通知》(上文广新旅字〔2023〕22号)文件。
上高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上高县总工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