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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镇渡乡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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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上高县镇渡乡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g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高县镇渡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上高县镇渡乡桥头路1号,电话:0795-2540008,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高县镇渡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照《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围绕镇渡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了镇渡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主动公开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shanggao.gov.cn/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便民资料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

2.管理公开(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监管情况);

3.服务公开(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

4.结果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5.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上高县镇渡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shanggao.gov.cn/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在线申请的在网站申请页面填写信息直接提交。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3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上高县镇渡乡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信函提交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确认;

    4.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在线申请的方式,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直接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镇渡乡党政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权威性。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宣传栏。将政府组织机构和工作重点、党的建设、政策法规等信息进行公开,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村均设立了三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信息。

2)数字化管理

我乡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作了进一步明确,按照分栏目要求进行公开,做到工作动态及时更新、重要信息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及时发布2019年度预算及2018年决算数据。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我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由党政办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并指派专人负责,按时、按质进行信息公开。

4)规范性文件清理

我乡政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加强指导,确保清理质量,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细化信息公开板块,分别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更新及时,并且包含的信息全面。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对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打分。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接受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及地址。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强化工作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2020年1月-2020年12月止我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各类工作动态52条,政务信息8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我乡前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行自查,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1、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贴近群众需求公开内容流于形式,内容简单片面,重点突出弱,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过程中未抓重点,民生内容不够急群众之所急,流于片面。更新的栏目主要为工作动态,其他栏目更新少。

2、信息公开自查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于部分工作动态类信息未及时更新,没有及时分析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现公开的内容不是群众最迫切想了解的,与群众息息相关的。

3、信息公开不完善。对信息分开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够,对这项工作缺乏激励制度和监督制度。

改进措施

1、全面及时。加大对其他栏目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排查需更新的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响应群众反映热切、关心的民生实事。

2、自查自纠。在公开过程中认真查摆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纠错改正。

3、合理分工。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及时掌握相关部门的工作动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激励监督制度,将信息公开纳入干部考核从而提升这项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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