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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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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综合芦洲乡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g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芦洲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上高县芦洲乡集镇,电话:0795-2452026,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芦洲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芦洲乡党政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处,负责推进、落实芦洲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一年来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芦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结合我乡各站所职能职责,我乡在上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政策落实等各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21年共计主动公开39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芦洲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充实调整了由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主管领导、有工作机构、有具体工作责任人的内部运转机制。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要求,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和地点,提出了保密审查的原则和程序,规定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相关内容。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充分确保了操作程序规范,公开及时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乡便民服务办事大厅、综治中心等服务单位,设立政务公开栏或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积极主动、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此推动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的双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序,信息更新及时,栏目内容丰富,不存在侵权违法行为,未收到群众举报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自然人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 《条例》,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细致深化领悟《条例》精神,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梳理好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便于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上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ggao.gov.cn)查询。

芦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芦洲乡)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芦洲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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