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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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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上高县审计局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报告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上高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化工作,加大了领导力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责任。我局实行“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个审计业务股室、任务分解到人头”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制,收集汇总后由信息中心统一报送。建立健全审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项规章制度,形成比较系统完整的工作制度体系,保证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健全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查”的原则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任务到股室,责任到人头。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上高县审计局通过宜春市信息公开平台和审计署、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网站、报刊杂志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53条,公众可通过市信息公开平台和审计署、审计厅、市审计局门户网站搜索功能查阅并全文检索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举报受理情况

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成效与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及公众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业务培训不够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仍存在公开不及时等情况;三是公开渠道、公开方式仍不够开阔。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积极安排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我局各股室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审批流程,对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加强监管,同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修改完善。

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方式,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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