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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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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通知》(赣府厅明〔20188号)和《上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上高县国土资源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正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并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报告电子版通过中国上高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gao.gov.cn)全文公开。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工作,全面总结《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府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落实情况,深刻分析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范围,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江西政务服务网、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年共发布310条信息,内容涉及工作动态、国土新闻、国土公告、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土地招拍挂、征地信息、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财政资金等类别。

(一)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局内部以及局与外部的沟通协调,我局在年初制定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细则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信息中心的目标任务,同时还将信息共享工作列入各股室考核任务,并且考核的比重较以往有所提高。局各部门各负其责,按照分工收集整理信息,通过局信息中心将政务信息发布到有关网站及相关单位,保障了国土资源工作动态能够及时更新。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科学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是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我局不紧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不断建立健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充分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安全化。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

良好的信息化工作队伍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我局不断积极贯彻落实全县对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激励办法、明确考核任务、加强学习教育等一系列措施培养一支素质良好的新闻宣传工作队伍。我局还挑选了几名业务骨干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股室和分局(所)政务信息搜集和新闻宣传联络沟通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江西政务服务网、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借助其他方式于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主动公开和更新的政务信息中,工作动态93条、国土新闻72条、土地招拍挂56条、征地信息25条、国土公告15条、办事指南10条、政策法规8条、人事信息5条、规划计划5条、财政资金5条、其他1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已受理,并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和及时性还有待提高;公众对政府网站的认知度偏低;新兴媒体的利用程度有待提高。2018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及时传达最新的政策理论和法律知识等,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落实。将相关股室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并打分,以此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探索新方式新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高县国土资源局

2018213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上高县国土资源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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