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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上高县公共场所控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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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卢友华解读《上高县公共场所控烟管理规定》。主要从文件起草的背景、依据和过程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县爱卫办:对15岁以上人群开展吸烟调查,联合各单位积极开展“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督促各单位积极创建“无烟单位”。

卫健委: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设有吸烟区,县妇幼保健院全面禁止吸烟,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教体局:全县各个教育机构全面禁止吸烟,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交通运输局:全县公共交通、候车室、车站等地禁止吸烟,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机关事务局:督促各机关积极创建“无烟党政机关”,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文广新旅局:全县公共体育馆、艺术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档案馆等全面禁止吸烟,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解读人:卢友华

联系方式:0795-252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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