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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发放

时间: 2022-05-21 15:59 来源: 运维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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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单位 上高县民政局
发文层级[1] 江西省
政策类别[2] 民生
事项名称
[3]
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发放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21】67号
政策有效期限[5] 1949/10/01-至今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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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49年10月1日至今,曾任村党支部(村党委、村党总支,下同)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合作社社长、生产大队队长,下同)满10年(含10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申报有效期限[7] 1949/10/01-至今
政策标准[8] 第1档,任职10-15年(不含),每人每月420元;第2档,任职15-20年(不含),每人每月440元;第3档,任职20年及以上,每人每月460元
申请条件[9] 从1949年10月1日至今,曾任村党支部(村党委、村党总支,下同)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合作社社长、生产大队队长,下同)满10年(含10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申请材料[10] 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审批
办理流程[11] 确定补助对象.乡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全面摸排符合条件的农村离任"两老",将有关名单在乡镇和村范围内公示20天.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县(市、区)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审批表》(附件1).(市、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审定补助对象,建立补助对象档案,并将《××县(市、区)享受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人员花名册》,每年3月底前逐级报省、市两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备案。
申报方式[12] 线下--上高县民政局(上高县行政综合大楼132室)
承诺办结时限[13] 180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上高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
咨询电话[15] 0795-2511738
政策网址/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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