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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埠镇常见便民服务事项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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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户籍管理

1.分户、立户

2.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

3.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

4.姓名变更

5.出生日期更正

6.民族变更

7.性别变更

8.文化程度变更

9.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0.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

11.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

12.丢失补领身份证

13.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4.个人户籍类证明查询办理

15.居民户口簿申领

16.居民户口簿补领

17.居民户口簿换领

18.出国出境定居注销户口

19.入伍或正在服役注销户口

二、社会救助

1.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小额救助和急难型困境家庭(个人)


的应急救助

2.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生活补贴

3.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补贴护理

4.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三、社会保障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2.法律援助申请受理

3.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4.残疾人证申请、发放登记

5.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6.社会保障卡应用锁定与解锁

7.社会保障卡注销

8.残疾辅助器具申报发放

9.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10.首次制卡申请

11.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12.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1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14.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15.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16.稻谷补贴发放


17.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18.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19.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20.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一、户籍管理

1.分户、立户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 第十一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生活独立,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一)私有房屋产权证;(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三)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电话:0795-2482044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分户、立户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予以受理;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不予说理并告知不予说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分户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分户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的,予以分户、立户办理,核发新的户口簿。

实人认证: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在原户口簿上予以分户、立户的办理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2.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大中专院校申报新生迁入登记时,应当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1份

《户口迁移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用人单位证明或创业证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电话:0795-2482044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迁入条件,不予受理。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条件的,作出予以迁入的决定;不符合迁入条件的,作出不予迁入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条件的,予以迁入,在户口簿上进行迁入登记或核发新的户口簿。

实人认证: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条件的,在原户口簿上予以户口迁入或核发新的户口簿,不符合迁入条件的,告知不予迁入的理由。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3.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 第八十五条 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包括研究生,下同),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属于现役军人的,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注销户口。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电话:0795-2482044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迁出的决定;不符合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迁出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迁出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条件的,予以迁出,在户口簿上进行迁出登记。

实人认证: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符合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条件的,在原户口簿上予以户口迁出;不符合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条件的,告知不予迁出的理由。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4.姓名变更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第九十六条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可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第九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一)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二)因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及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变更子女姓名的;(三)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或有辱人格或易造成性别混淆的;(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五)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六)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七)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八)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名的其他情形。第九十八条除变更妇女去掉夫姓和称氏改为姓名外,其余的人在更名后,应作为曾用名在户口登记簿上保留。第九十九条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的职工变更姓名的,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第一百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一)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公安机关规定不予办理的其他情形。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户口簿:复印件1份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纸质材料原价1份

学校、单位或原始的户籍资料: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网络提交】 网址: http://wmfw.jxga.gov.cn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5-2482044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变更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并转报至县级公安局户籍管理大队;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变更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变更条件的申请,3个工作日作出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不符合变更条件的,3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初审转报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在户口簿上予以变更;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并告知不予变更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姓名变更或不予姓名变更,予以姓名变更的,在原户口簿上变更姓名。

送达方式: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35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5.出生日期更正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 第一百零一条 出生日期不得变更。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公安机关原始户籍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三)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正情况说明。第一百零二条 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一)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二)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更改的;(三)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四)公安机关规定不予办理的其他情形。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户口簿:复印件1份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纸质材料原件1份

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1份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

更正情况说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网络提交】 网址: http://wmfw.jxga.gov.cn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5-2482044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变更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并转报至县级公安局户籍管理大队;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变更条件的申请,3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不符合初审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初审转报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在户口簿上予以出生日期变更;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告知不予变更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变更出生日期或不予变更出生日期,予以变更的,在原户口簿上更正出生日期。

送达方式: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50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6.民族变更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第一百零三条、公民申请变更民族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设区市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年满20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民族成份的,依照国家用关规定不予办理。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户口簿:复印件1份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纸质材料原件1份

批准变更民族成份证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镇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网络提交】 网址: http://wmfw.jxga.gov.cn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镇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5-2482044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变更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并转报至县级公安局户籍管理大队;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3个工作日作出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不符合初审条件的,3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初审转报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在户口簿上予以民族变更;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告知不予变更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民族变更或不予民族变更,予以变更的,在原户口簿上变更民族。

送达方式: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50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7.性别变更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第一百零四条、公民实施变性手术,申请变更性别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国内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未成年人申请变更性别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户口簿:复印件1份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本人或监护人申请:纸质材料原件1份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

学校或单位证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鉴定证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网络提交】 网址: http://wmfw.jxga.gov.cn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5-2482044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变更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并转报至县级公安局户籍管理大队;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3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不符合初审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初审转报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在户口簿上予以性别变更;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告知不予变更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性别变更或不予性别变更,予以变更的,在原户口簿上变更性别。

送达方式: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上高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35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8.文化程度变更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 第一百零七条 公民的文化程度、身高、兵役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登记。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文化程度变更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变更的决定;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变更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文化程度变更条件的,在原户口簿上进行变更。不符合文化程度变更条件的,告知不予变更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文化程度变更或不予文化程度变更,符合变更条件的,在原户口簿上进行变更。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9.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主席令第51号)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预约电话号码:0795-2482044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首次申领身份证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申领条件,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核发居民身份证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不予核发居民身份证的决定。

制证发证:予以核发或不予核发居民身份证,予以核发的,发放居民身份证。

实人认证: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核发或不予核发居民身份证,予以核发的,发放居民身份证;不予核发的,告知不予核发的理由。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22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0.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主席令第51号)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纸质材料原件1份

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预约电话号码:0795-2482044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换发居民身份证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不予换发居民身份证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条件的,在60日内予以办理,换发新的居民身份证。

实人认证: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到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换发或不予换发居民身份证,予以换发的,核发居民身份证;不予换发的,告知不予换发的理由。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22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1.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主席令第51号)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预约电话号码:0795-2482044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损坏换领身份证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换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不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于符合损坏换领身份证条件的,在60日内予以办理,核发居民身份证。

实人认证: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到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换发或不予换发居民身份证,予以换发的,发放居民身份证;不予换发的,告知不予换发的理由。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22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2.丢失补领身份证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主席令第51号)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居民户口簿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预约电话号码:0795-2482044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挂失、补领身份证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补领条件的,不予说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的申请,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补发居民身份证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不予补发居民身份证的决定。

制证发证:予以补发居民身份证,在60日内予以办理,发放居民身份证。

实人认证: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到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补发或不予补发居民身份证,予以补发的,发放居民身份证;不予补发的,告知不予补发的理由。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办理挂失、补办事宜后30日内领取,领取地点: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政窗口。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22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3.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主席令第51号)第十二条第二款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预约电话号码:0795-2482044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申领临时身份证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说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申领临时身份证条件的,予以办理,核发临时居民身份证。

实人认证: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办理或不予办理临时身份证,予以办理的,核发临时身份证;不予办理的,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4.个人户籍类证明查询办理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 第一百二十条 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查询涉案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凭相关办案文书、单位介绍信和查询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涉案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查询。第一百二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因履职需要查询相关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凭履职需要证明、单位介绍信和查询人有效身份证件,向被查询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查询。第一百二十二条 律师因代理起诉等诉讼事项需要查询案件当事人有关户口登记信息的,凭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律师事务所证明,向相关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查询。律师查询户口登记信息的范围,一般仅限于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公民本人户口登记信息中的居民身份证登载项目。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且依法依规定应当出具户籍证明的,律师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受其委托收集、调取有关公民的户籍证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民事案件法律事务过程中,可参照前款规定,凭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介绍信,向相关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查询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与申请查询事项无关的信息,不予提供查询,并告知查询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查询获取的公民户口登记信息,不得泄露,不得挪作他用。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办案文书或履职需要证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单位介绍信:纸质材料原件1份

查询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1份

律师执业证书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0795-2482044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查询办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查询办理条件,不予说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查询办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查询办理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查询办理条件的,予以办理,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实人认证: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开具查询证明或者不予查询的审批意见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5.居民户口簿申领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 第一百零九条居民户口簿是证明公民身份状况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定证件,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也是国家以户为单位管理常住人口和进行户口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其登记内容与常住人口登记表登记内容一致。第一百一十条公民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变更户主或者户主户口迁出的,可根据居民自愿原则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户主或户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申领居民户口簿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户口申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户口申领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申领户口簿条件的,予以办理,核发户口簿。

实人认证:提交申请材料时,由申请人携带本人及户成员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申领户口簿或不予申领户口簿,予以申领的,核发户口簿。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6.居民户口簿补领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第一百一十一条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补办户口簿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补办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补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户口补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户口补领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补领户口簿条件的,予以办理,补发新的户口簿。

实人认证:提交申请材料时,由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补领或不予以补领户口簿,予以补领,核发新的户口簿;不予补领的,告知不予补领的理由。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7.居民户口簿换领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第一百一十条 公民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变更户主或者户主户口迁出的,可根据居民自愿原则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户主或户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换领居民户口簿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换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户口换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户口换领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换领户口簿条件的,予以换领,核发新的户口簿。

实人认证:提交申请材料时,由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换领或不予换领户口簿,予以换领的,核发新的户口簿;不予换领的,告知不予换领的理由。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8.出国出境定居注销户口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 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复印件1份

护照:复印件1份

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0795-2482044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出国出境注销户口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注销;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注销条件,不予受理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出国出境注销户口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注销的决定;不符合注销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注销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出国出境定居注销户口条件的,予以注销,在户口簿上进行注销登记。

实人认证: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户口注销或不予户口注销,予以注销的,在原户口簿上进行注销登记;不予户口注销的,告知不予注销的理由。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9.入伍或正在服役注销户口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第五十五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第五十六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按规定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依据人民武装部门提供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经告知应征公民入伍人员直系亲属后,可以直接注销其户口。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

《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0795-2482044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符合注销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注销;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注销;不符合注销条件,不予受理,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注销的决定;不符合注销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注销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入伍或正在服役注销户口条件的,予以注销,在户口簿上进行注销登记。

实人认证: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可以拨打电话0795-2482044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户口注销或不予户口注销,予以注销的,在原户口簿上进行注销登记。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44

监督方式:0795-2482044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二、社会救助

1.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小额救助和急难型困境家庭(个人)的应急救助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字〔2016〕141号发布) 第十六条 5.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审核材料后,由社会救助股(办)负责对乡镇(街办)提交的审核意见进行书面审查,对存疑情况进行复查。要根据申请人家庭的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提出具体救助额度等处理意见,救助额度应分档或按标准,据额度高低分别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分管同志、主要负责同志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对救助金额较小的(一般不超过1000元/户.次),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但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大额救助(一般超过10000元/户.次)应报备县级人民政府。第十八条 特殊紧急受理,指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形由负责临时救助的审批机关判定。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实行紧急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先行给予生活上的临时救助。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书面申请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

有效证件(低保证、残疾证、特困供养证、孤儿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有效佐证材料:因病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以及医保、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单;因遭遇交通事故、火灾、溺水、雷击、爆炸等事故的,出具意外事件处置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学提供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或学校有效证明,以及学生家庭收入、学费、生活费支出、助学贷款等证明材料;当年获得民政医疗救助的,需复印“医疗救助审批表”,当年获得临时救助的,需提供“临时救助审批表”。提供真实有效原件供窗口工作人员核验和复印。

《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小额救助和急难型困难家庭(个人)的应急救助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银号账号

急需救助证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救助的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

制证发证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小额救助和急难型困难家庭(个人)的应急救助审批表》上同意申报并公章;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救助并告知不予救助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0795-2482005

办理结果予以救助或不予救助的审批意见,予以救助的,直接通过银行打款到一卡通账号,并电话告知申请人。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救助款项转入临时救助申请人的账户。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15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2.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生活补贴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民政窗口

窗口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人民政府镇便民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1份

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

低保证:复印件1份

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民政窗口 接收地址: 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民政窗口 接收地址: 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7:30 周六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发放补贴的审批意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不予补贴的理由。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0795-2482005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补贴或不予以补贴的审批意见。不予补贴的,告知不予补贴的理由。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给补贴对象。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7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3.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补贴护理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民政窗口

窗口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人民政府便民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1份

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

低保证:复印件1份

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民政窗口 接收地址: 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人民政府镇便民中心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民政窗口 接收地址: 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人民政府镇便民中心 【工作时间】 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发放补贴的审批意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不予补贴的理由。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0795-2482005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补贴或不予以补贴的审批意见。不予补贴的,告知不予补贴的理由。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给补贴对象。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7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4.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应急管理站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站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发布,第709号修正)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部门负责调拨、分配、管理自然灾害救助物资。

《江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发布)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因灾损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因灾损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因灾损毁居民住房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逐级汇总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15日内完成因灾损毁居民住房核定工作,建立恢复重建台账。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派出工作组开展因灾损毁居民住房需恢复重建情况的核查。民政、财政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实施前,民政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当年灾害损失情况和受灾困难人员的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生活困难,并按照规定时限逐级上报。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编制救助名册和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一卡通账号:复印件1份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应急管理站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受理:符合救助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通过申请人提供的一卡通账号发放救助金;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告知不予救助的理由。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0795-2482005

办理结果:予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或不予救助的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县财政审定,并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位。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位。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5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三、社会保障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民政窗口

窗口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人民政府便民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63号)第五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第十二条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三、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2份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1份

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

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5-2482005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5-2482005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以发放补贴或不予发放补贴的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补贴资金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补贴资金转入困难残疾人本人银行卡账户。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7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2.法律援助申请受理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人民政府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发布) 第十八条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法律援助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纸质材料原件1份

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有代理权限的证明:复印件1份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案件材料: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预约电话号码:0795-2482005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人民政府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人民政府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制证发证出具《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或《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0795-2482005 查询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出具《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或《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新界埠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时间:8:00-17:30。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3.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

窗口地址: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三、5. 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宣传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申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者居民居住证或户口簿

委托书:复印件1份

代理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6-7622242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0795-2482005电话查询。

办理结果补领、换领、换发新的社会保障卡

送达方式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2.支持快递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30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4.残疾人证申请、发放登记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民政窗口

窗口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镇人民政府便民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申办残疾人证使用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第九条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第十条 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残疾人证申办受理、发放等工作下放到乡镇(街道)残联。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1份

照片3张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5-2482005 【工作时间】 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拨打窗口电话0795-2482005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残疾人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发放登记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15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5.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劳保窗口

窗口地址: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三、5.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宣传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委托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社会保障卡

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劳保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劳保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劳保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劳保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即时办理,可现场查询或拨打0795-2482005电话查询。

办理结果直接在系统对社会保障卡密码进行修改与重置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6.社会保障卡应用锁定与解锁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五、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业务规程,逐步推进用卡。结合各地业务开展情况,研究确定社会保障卡在各业务领域中的具体应用场景和使用机制,在现有业务规程基础上补充完善用卡相关办法。制定全国统一的通用业务基础规程和用卡技术标准,确定跨省用卡业务模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据此确定省内用卡业务模式,制定卡应用实施细则。新开展的业务,在起步实施时即应安排好业务办理的用卡模式;原有的业务,应从新服务人群起步,实现充分用卡;对原有的服务人群,可结合自愿选择、设置过渡期等方式逐步实现向业务办理的用卡模式过渡。 (二)建设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制度。充分利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类经办服务大厅等场地设立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受理社会保障卡日常服务事项。各地应在各类经办服务窗口,结合业务经办,同步办理社会保障卡关联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地区应在街道社区等基层服务网点普遍开通主要服务事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充分利用合作商业银行的服务网点和服务设施,开展联合服务,拓展服务渠道,畅通跨地区服务,具体服务事项及相关优惠政策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合作商业银行以协议形式确立。探索建立即时发卡机制,切实缩短制发卡和补换卡周期,提升服务满意度。积极采用12333电话、互联网、自助服务一体机、移动应用等方式,创新社会保障卡电子服务渠道。制定社会保障卡服务规范,建成全国范围内统一、完备、便捷、优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为持卡人提供从社会保障卡申领、使用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便利服务,实现省内跨地不换卡,形成社会保障卡省内和跨省服务机制。 (三)统一技术标准,升级应用系统。精心做好服务人群的信息采集、更新和共享,加快部省两级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步伐,实现全国联网比对查询。各地要严格执行全国通用的技术要求,统一社会保障卡的认证流程、接口标准、终端和系统接入方案、跨地区用卡技术方案、入网联通测试标准等规范;同时,加快各类业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步伐,不断完善业务数据,新建系统要统筹设计并实现用卡功能,原有系统要按支持用卡的要求进行功能升级和接口对接,各类跨地区业务系统在建设时就要同步实现用卡接口开发。 (四)广泛布设终端,完善用卡环境。在所有使用社会保障卡的物理网点广泛布设柜面和自助服务的读写终端,做好终端的入网管理,实现终端和后台业务系统的规范联接。全面建设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网络,特别要加快信息网络向乡镇(行政村)及基层医疗机构的联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合作商业银行实时联网,实现合作商业银行各类服务终端对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支持。逐步推进与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网工作。提高联网的实时业务交互和数据交换能力,为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五)加强应用监管,保障应用安全。严格遵循全国统一规范,建立应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障卡、各类密钥载体、终端设备、后台业务系统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障卡操作流程、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制定社会保障卡应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社会保障卡信息读写操作。建立信息安全监督机制,加强用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问责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卡应用中的信息与资金安全。加强对持卡人用卡的宣传引导,调动用卡积极性,规范用卡行为。加强行政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社会保障卡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合作商业银行、协议管理的医院和药店间的联网安全,共同做好相关金融服务终端的安全保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三、 5.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宣传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第四章 应用管理 第十四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对于暂不具备用卡条件的业务,须做好预留。对于需要借助金融功能开展的业务,应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搭载金融功能的方式实现。第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 (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和部署社会保障卡的跨地区应用,实行跨地区应用接入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地用卡环境的一致性和安全性检查,检查通过的予以接入。第十八条 社会保障卡应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领域。在保持主要功能不变、标准规范不变、密钥体系不变、管理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可以搭载其他公共服务功能。第十九条 社会保障卡因损坏、遗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列入失效名单。失效名单实行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失效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社会保障卡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 不支持预约。

申请: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 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 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 即时办理,可拨打0795-2482005电话查询。

办理结果: 确保是申请人或委托人所办理

送达方式: 直接领取。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7.社会保障卡注销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第三款第五条 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宣传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办理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人员与被注销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被注销人员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社会保障卡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 不支持预约。

申请: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 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 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 即时办理,可拨打0795-2482005电话查询。

办理结果: 工作人员收回原社会保障卡,并在系统注销

送达方式: 工作人员直接在系统注销社会保障卡,并当场告知申请人。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8.残疾辅助器具申报发放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民政窗口

窗口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新界埠镇人民政府便民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确定的重点康复项目制定康复计划,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为零至六周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早期筛查、康复指导、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第二章第二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身份证:复印件1份

残疾证:复印件1份

低保证:复印件1份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人民政府便民中心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人民政府便民中心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5-2482005 【工作时间】 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拨打窗口电话0795-2482005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同意或不同意残疾辅助器具申报的审核意见,同意申报的,发放残疾辅助器具。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9.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三、5.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宣传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委托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申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者居民居住证或户口簿

代理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农医所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农医所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农医所窗口 接收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农医所窗口 【工作时间】 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即时办理,可拨打0795-2482005电话查询。

办理结果工作人员直接在系统为申请者对社会保障卡进行挂失(解挂),打印并填写《社会保障卡柜面挂失(解挂)确认单》,发放《关于社会保障卡挂失(解挂)的告知单》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0.首次制卡申请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一楼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第三款第五条 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宣传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参保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原件1份

授权委托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

申领者二代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或户口簿

代理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即时办理,可拨打0795-2482005电话查询。

办理结果打印《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将社保卡信息录入系统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1.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三、5. 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宣传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委托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社会保障卡

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代理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即时办结,可拨打0795-2482005电话查询。

办理结果直接在系统修改个人身份信息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2.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农医所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三、5. 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宣传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委托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申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者社会保障卡

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即时办理,可拨打0795-2482005电话查询。

办理结果工作人员直接在系统查询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并直接告知申请人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网上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第602号修正)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第十五条 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身份证和户口本

死亡军人的烈士证书或因公牺牲军人通知书或病故军人通知书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上高新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批准条件的,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以发放,并告知不发放待遇的理由。

实人认证: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5-2482005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发放或不予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的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生活补助金。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一次性抚恤金资金转入本人账户。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1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4.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三、 5、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宣传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社会保障卡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 不支持预约。

申请: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中心劳保所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7:30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 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 不需要

办理进程查询: 即时办结,可拨打0795-2482005电话查询。

办理结果: 工作人员直接在系统启用社会保障卡,并直接告知申请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即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5.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第3次修正)第六十条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第六十一条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办法安置。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发布)第三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第三十八条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发布) 三、依法保障待遇(三)发放相关补助。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赣退役军人字〔2018〕8号发布)二、(五)各地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退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给生活补助费;超过6个月未安排工作的,按照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逐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介绍信:纸质材料原件1份

银行卡:复印件1份

退伍证:复印件1份

身份证和户口本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发放生活费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发放生活覅额的决定。

制证发证符合生活费发放条件的,制定《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发放花名册》;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予发放生活费并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实人认证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0795-2482005

办理结果予以发放或不予发放生活费的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发放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通过本人银行卡发放到位。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1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6.稻谷补贴发放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经〔2018〕55号发布)第四条 补贴对象为全省水稻种植户(包括农户,以及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粮食加工及收购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谁种补给谁。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水稻种植面积核实种植户登记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水稻种植面积汇总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发放补贴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发放补贴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发放补贴;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发放补贴并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0795-2482005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发放补贴或不予发放补贴。予以发放补贴的,根据核定的种植面积将补贴款项转入种植户账号内;不予发放补贴的,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位。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30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7.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十一条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二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烈士褒扬金。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贯彻实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民发〔2012〕83号)六、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垫支。中央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烈士评定备案工作的情况,及时审核下达烈士褒扬金。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烈士褒扬金登记审核表》 :纸质材料原件2份

申请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

烈士证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受理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发放褒扬金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符合申请条件的,将补助款打入申请人一卡通账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不予发放褒扬金的理由。

实人认证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0795-2482005

办理结果予以发放烈士褒扬金或不予发放的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烈士褒扬金。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烈士褒扬金资金通过本人账户发放到位。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1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8.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0号))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批准条件的,于本季度第一个月15号之前发放生活补助待遇;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以发放,并告知不发放待遇的理由。

实人认证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0795-2482005

办理结果予以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或不予以发放的审批意见。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1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19.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第602号修正)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身份证和户口本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0795-2482005: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受理: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抚恤金发放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批准条件的,于本季度第一个月15号之前发放生活补助待遇;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以发放,并告知不发放待遇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予以发放或不予发放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补助金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1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20.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1)去哪办呢?

窗口名称: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窗口

窗口地址: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2)通过什么方式办理呢?

窗口办理哦!

3)依照什么法律法规办理呢?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4)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1份

5)办理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上高县新界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30-14:30 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受理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发放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发放的决定;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发放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于本季度第一个月15号之前发放生活补助待遇;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以发放,并告知不发放待遇的理由。

实人认证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0795-2482005

办理结果予以发放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或不予以发放的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

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6)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呢?

承诺1个工作日可办结哦!

7)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和监督呢?

咨询方式:0795-2482005

监督方式:0795-2482005

8)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更多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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