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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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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及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提出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为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富裕美丽幸福上高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原则

(一)确保“两个落实”,服务中心大局。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要求,紧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做好全省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地方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确保上级机关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两个统筹”,提高审计效能。注重外部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相关工作相统筹,内部与全县审计机关业务相统筹,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2022年度审计项目以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审计为重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统筹安排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强化对内部审计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统筹协调,发挥审计工作的整体合力,提高审计监督效率。

(三)坚持“两个服从”,忠实履职尽责。做到业务服从政治、数量服从质量。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严格执行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坚持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为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坚持数量服从质量,优化审计流程管理,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审计项目计划主要内容

(一)审计署统一部署的项目(2个)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对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助企纾困相关措施、科研资金管理使用、节能减排、重大区域规划等情况,深入揭示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

2.医疗保险基金及“三医联动”改革专项审计调查。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开展。重点关注医保基金管理使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公立医院和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推进、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二)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项目(2个)

1. 重点专项审计(调查)。开展全省粮食领域专项审计调查。911月实施。

2. 金融审计。对农商行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等情况。511月实施。

(三)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项目(1个)

全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地方债务限额,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化债计划和执行情况,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规模和还本付息情况,以及地方国有企业债务等情况。25月实施。

(四)县定项目(69个)

1. 县级财政管理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20个)

——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以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为目标,开展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21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财政支出结构优化、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3月至4月实施。

——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县工信局、县市监局、县交通局、县国资办、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等14个县级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月至4月实施。

——财政决算审计。以揭示财政决算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各级政府依法理财为目标,开展对泗溪镇、南港镇、墨山乡、野市乡、上甘山林场2020年至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减税降费实施效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统筹盘活等情况。8月至11月实施。

2.财政收支审计(6个)

以检查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促进各部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上高县公安局2021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0-2021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9月至11月实施。

3.财务收支审计(14个)

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审计监督要求,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物资总公司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县总工会、县残联、县接待办、县城投公司、县供销社、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上高中学、上高二中、上高四中、县实验小学2020-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7月至11月实施。

4.重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7个)

——政府投资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情况专项审计项目。上高县老年教育活动中心。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上高县蒙华铁路上高站环站路及通站路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上高五里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新建年生产加工400吨中药材项目。

——政府项目签证及工程造价管理专项审计。上高县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南港中学附属设施配套工程、上高县食品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

5.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个)

以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对上高县翰堂镇党委书记彭波进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充分运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综合治理目标,深入揭示和反映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任务落实。8月至9月实施。

6.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9个)

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为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为目标,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以及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原县文广新旅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勇强,原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黄俊雄,原县国资办党组书记、主任黄义清,原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冷报田,原县机关事务局局长李建军,原锦阳新区党工委书记冷淑梅,原锦阳新区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魏华安,原市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群,原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望林,原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杜宝林,原县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唐武,原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景成,原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竹生,原统计局党组书记熊光明,原团县委书记付岚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3月至6月实施。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钟文,县档案馆党组书记、馆长易东一,县供销合作联合社主任罗友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雪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8月至10月实施。

7.专项审计(2个)

——2020-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按照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以促进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健全内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目标,重点审计2020-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揭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提高资金使用绩效。9月实施。

 ——2020-2021年统筹整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及2020年项目签证和造价管理审计。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性,资金投入使用及管理的合规性,揭示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损失浪费、风险隐患、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序高效。11月-12月实施。

四、相关事项

(一)注重审计项目统筹工作。推广应用“1+N”审计管理模式,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开展部门预算执行、财政决算等项目审计,减少对同一单位现场审计的频次和时间,切实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

(二)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按有关规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应当确保完成。执行过程中,遇有政策调整或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等特殊情况,可按程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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