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果公开>审计公开

2020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江西省审计条例》和审计署、省审计厅、宜春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及县委组织部委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提出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四个上高、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坚持以防范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中心,结合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认真做好经济发展环境审计、应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扶贫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项目,确保上级审计机关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顺利完成,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二)聚焦经济、防范风险。坚持以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任务,围绕财税、金融、国企等重点行业,重点揭示经济领域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密切关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情况。2020年审计工作以经济发展环境审计调查、财政财务审计、扶贫审计等审计项目为切入点,多角度、全方位聚焦经济领域,揭示影响经济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保持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创新模式、统筹安排。注重加强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统筹安排,注重做好“结合”文章,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立足全县审计“一盘棋”,加大审计资源整合力度,充分运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力量,             增强审计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最大限度形成审计监督的合力和影响力。

  三、计划安排

1.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以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为目标,开展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19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重点关注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就业技能提升等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绩效,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以促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为目标,延伸审计县税务局2019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3月至4月实施。

  (2)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以促进财政资金高效运行、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为目标,对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具体是:县发改委、县教育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关注县级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等情况。3月至4月实施。

2.财政决算审计

  以揭示财政决算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各级政府依法理财为目标,开展对锦江镇、芦洲乡、翰堂镇、南港镇、上甘山林场、泗溪镇、墨山乡、新界埠镇2018年至2019年财政决算审计。重点关注减税降费实施效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统筹盘活等情况。7月至11月实施。

  3.财政收支审计

  为全面实现审计全覆盖,以检查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促进各部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至2019年度财政收支和绩效情况进行审计。7月至11月实施。

  (二)重点专项审计(调查)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对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以促进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发挥实效为目标,对县直相关部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合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三促进”情况专项审计,对清理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等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全覆盖。每季度末实施。

2.应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为目标,开展全县应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按照省厅要求每10天报送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的审计快报,每月报送阶段性审计情况。2月中旬开始实施。

  3.经济发展环境审计调查。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和市审计局安排,开展经济发展环境审计调查,采取“1+N”方式,同步开展工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审计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财政存量资金专项审计等。3月至10月实施。

  4.全县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产业扶贫等“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审计。以促进2020年我县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目标,对全县2019年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产业扶贫等“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促进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绩效、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5月至6月实施。

  (三)财务收支审计

  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审计监督要求,以促进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健全内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目标,对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团县委、县供销社、县商务局下属单位(含商业、物资)、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含畜牧水产、农业开发、农机)、县发改委下属单位(粮食)、县档案馆、县潜水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上高中学、上高二中、上高三中、上高四中、县职业技术学校、县实验小学、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县幼儿园、江西镜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7月至11月实施。

  (四)重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

  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不断规范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资金投向,开展对上高县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上高县中心农贸市场建设、上高县北外环工程建设、蒙华铁路上高站进站大道建设等18个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建设项目履行建设程序,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预算、概算执行,工程结决算和项目绩效等情况。其他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按《宜春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规定执行。3月至11月实施。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以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结合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对上高县芦洲乡党委书记卢友华、乡长李锐进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充分运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综合治理目标,深入揭示和反映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任务落实。7月至11月实施。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为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为目标,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邹立新、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景成、县机关事务局局长李建军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以及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3月至4月实施。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