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与重点民生领域>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

上高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宜春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上高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要求,在上级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指导下,进一步夯实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全生产“五十条措施”、市安全生产“七十条措施”和县安全生产“七十二条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在安全理念、责任、规划、法治、标准、科技、工程、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不断提升安全水平,积极推进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上高民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安全保障。

二、攻坚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全县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设施进一步完善,防范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用暖安全、食品安全等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安全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县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场所)保持安全有序运行,全县民政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24年底前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岗位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基本消除2023年底前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风险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各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消防设施进一步完善,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员基本实现执证上岗。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领域服务机构培训事项,定期对机关干部及民政服务机构负责同志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政领域有关监管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方法、行政检查执法业务知识等,强化安全管理能力。县民政局安全生产专班要及时学习相关法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县民政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县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社区精神康复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有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等,切实提高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各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等,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及时学习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落实有关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坚决压实民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当地政府的属地责任、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结合民政局班子分工、乡镇(街道)分工,制定《上高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表》。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江西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核实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乡镇(街道)和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三)健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对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和县民政局,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时节前,局殡葬管理所要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公墓区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录入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2024年底前,依托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各领域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统计分析排查整改情况,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汇总机构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20243月份前,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治理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包年包干,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风险管控措施,做到“一图一牌三清单”(即:强制安全风险和“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分布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实行风险等级管理,督导民政服务机构加强设施设备管理,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各项措施;2025年各民政服务机构逐步实现规范用火用电行为,完善防火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堵塞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四)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联合应急管理、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电网、燃气公司等单位到民政服务机构对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用暖安全、食品安全等开展安全鉴定和评估。紧盯水电气火源等重点安全要素,大力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安全通道不通畅等突出安全隐患;强化冬季取暖火灾安全防范,选取安全科学的取暖设施设备,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取暖设备老化等隐患要尽快完成改造;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大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力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提级治理机制,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报请属地党委、政府取得支持,协调予以解决。

(五)注重标准健全和宣贯落实。加强安全氛围建设,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横幅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张贴标语、公告等,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结合2024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深入养老机构一线开展宣传解读。总结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验做法,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训,细化重大事故隐患情形,认真宣贯省厅制定的社会事务、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鼓励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明确复杂情况下综合判定机制和程序等,不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指导提高基层民政部门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

(六)强化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积极争取“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项目等多种资金投入,县民政局采取政府招标的方式对全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指导有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应用,加快老旧设备更新改造,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强化服务机构建筑工程消防资质检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提请属地党委、政府统筹研究解决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对判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建筑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自建房增量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房屋安全鉴定,发现新增隐患及时纳入专项整治。

(七)全面提升应急自救互救能力。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推动民政系统安全宣传,扩大应急科普覆盖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形成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要紧密结合机构硬件设置和人员特点,积极联合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安全风险防范方案,加强对突发火灾事故、食品安全事件等应急处置。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应急演练,每年要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常态化开展无脚本演练,根据演练结果要对机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备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机构内工作人员和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入住对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备使用及应急处置要求,机构内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协助无逃生能力或逃生能力弱的服务对象疏散要求,能以最快速度应急响应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共同构建群防群治安全管理防线。

(八)推动社会协同治理模式。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联惩机制,建立安全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畅通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或报告渠道,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浓厚安全宣传氛围,倡导健康积极的生活心态,提升全员安全素质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构建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鹤鸣负总责,局领导分别包干抓落实,县民政局成立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股,由邹居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况敏同志负责日常联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各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要全面深入排查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着力整治民政服务对象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深化源头治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狠抓工作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细化责任分工,采取项目制、清单式等方式方法,约谈相关负责人,提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到位。县民政局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检等方式,分阶段开展检查督导,深入民政服务机构一线检查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全面落实治本攻坚行动要求,瞄定目标任务,全面分析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痛点、难点和堵点,落实落细责任措施。

(三)推进长效监管。严格执行各专项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排查安全隐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定期评估、总结经验,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目标如期实现。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联惩机制,鼓励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岗位人员和服务对象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浓厚安全宣传氛围,提升全员安全素质能力。联系人:况敏,联系电话:0795-2502462

                                                                                                             

上高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