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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上高县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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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上高县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上高县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进程,根据上级要求,按照依法治县的原则,我局成立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水平。

二)开展法治思想培训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交通运输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提高党员干部法律知识,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三)完善政府负责体制。为明确职能,建立健全我县交通运输领域源头治理工作,我局落实监管职责,一是加强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要求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货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的方式,组织人员对我县客运站进行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100余人次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自查企业110家次、排查和自查隐患105条,整改率达到100%。二是严格“两客一危”车辆管理。对不安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两客一危”车辆一律不批准投入运营。三是加强对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作为县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工作牵头单位,我局不断推动治超工作发展,督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货物源头单位常态化检查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各司其职,分别对车辆、司机、车队、货物源头单位进行处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635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049人次,检查营运车辆4825辆。查处非法营运私家车1辆,查处非法营运二轮、三轮车、四轮电动车119辆、查处网约车违规行为4辆、查处货车违规行为223辆、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71件、查处违法在公路控制区内占道经营228起、拆除公路控制区内非公路标志牌321块、清理沿线违法加水站点186处、查处污染抛洒案件27件、责令整改企业4家次。

(四)完善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机制为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我局设立政务公开意见栏,并公布投诉电话及投诉邮箱,同时安排专人及时处理12345综合服务热线投诉信件。截至目前已处理143件。

(五)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为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促进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和谐稳定,我局成立上高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负责上高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范围内的民事纠纷调解和行政争议调解。今年以来共计调解纠纷8起。

(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为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普法宣传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以案释法。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利用微信多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宪法宣传工作,营造法治氛围,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今年5月19日和8月29日我局分别在县街心和锦阳广场开展了普法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上千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的更新,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应常抓不懈。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具体实施上不够全面、深入。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还不够规范。

四、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开展与改革、社会经济发展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是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积极应对执法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整治力度。二是严格执法程序,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树立交通运输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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