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束后,由乡镇农业办公室或农技或经管部门牵头,组织农技、植保、农机等人员对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情况进行核查,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补贴资金确认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经报县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组织主体将补助资金直接通过法人账户拨付给服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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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束后,由乡镇农业办公室或农技或经管部门牵头,组织农技、植保、农机等人员对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情况进行核查,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补贴资金确认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经报县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组织主体将补助资金直接通过法人账户拨付给服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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