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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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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根据《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字〔2023〕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具体遴选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遴选数量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3个,粮油、果业、畜禽各一个。

二、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基地的经营主体应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1年以上。

2.基地要拥有自主产权或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5年以上,粮油:相对集中连片且统一管理,其中粮油建立500亩以上的种植示范点;果业: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300亩以上;畜禽:养殖规模500头以上的标准化养殖示范区,水产养殖面积100亩以上,鸡舍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鱼塘面积100亩以上。

3.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并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和农技推广机构有技术对接及指导,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能积极配合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4.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有意报名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表(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携带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生产场地(办公场所、农业设施设备)照片、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农业农村局报名。

2.会议研究。县农业农村局召开班子会对申报的示范基地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入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名单。

3.研究公示。经会议研究决定初步确定入选后,报市农业农村局最终审定,并对入选主体、基地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签订示范基地技术示范协议。由县农业农村局与选定的实施主体签订协议。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13日。

申报地点: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文林,电话:0795-2519693

附件1: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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