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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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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主管编制工作的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质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拟定本县有关行政管理体质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落实办发,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

2、统一管理本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构编制工作。

3、根据中央、省、市的部署,研究拟订本县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以及实施县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直单位改革方案,指导协调本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协调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乡、镇、场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分工。

5、负责审核县委个部门、县政府个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县政府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县股级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置;审核乡镇机构编制的分类及党政机关人员编制总额。

6、负责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质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拟订有关事业单位的定员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有关重要事项;指导协调全县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8、县编委办公室是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事业单位登记的主管部门,负责县乡各类事业单位的法人界定、登记及其证书的办发工作。

9、监督检查本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家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县编委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10、负责县乡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制审核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中共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内设机构四个:人秘股、机构编制股、登记管理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监督检查股。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数10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中共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中共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中共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67.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6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1.1%,上年结转14.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县委编办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67.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8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5.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7.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1%,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86%;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7%;住房保障支出9.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2%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7.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4.3%;商品和服务支出5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县委编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5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0.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29.33 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 0.6万元,下降   0.02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九)委编办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机构编制相关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机构改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名制管理、清理吃空饷等专项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落实登记管理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培训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统筹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

   2)立项依据:经县政府批准,每年安排22万用于中共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工作经费。

   3)实施主体:中共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4)实施方案:对全县机构编制进行管理。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2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全县单位管理430

质量指标:机构编制管理率=100%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机构编制管理合理化。

满意度指标: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上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业务:反映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等。

(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经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大病医疗保险经费。

(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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