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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集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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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书 三 方 案”

(公章):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黄涛

            间:202284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上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集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5.1936

新增建设用地

14.0824

       权属

  地类

合计

使用国有土地

征收集体土地

使用集体土地

总计

15.1936

3.0072

12.1864

(一)农用地

13.6369

2.6072

11.0297

3.0448

0.2971

2.7477

含基本农田

7.2441

1.6365

5.6076

0.0618

0.0618

其他草地

0.0485

0.0485

其它农用地

3.2377

0.6251

2.6126

(二)建设用地

1.1112

1.1112

(三)未利用地

0.4455

0.4000

0.0455

功能分区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公路用地

10.7872

医疗卫生用地

0.0472

环卫用地

1.9992

城镇道路用地

1.4256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0909

机关团体用地

0.0650

工业用地

0.2334

供燃气用地

0.5451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县(市)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设区市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设区市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地类

转用面积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用地

13.6369

2.6072

11.0297

其中:耕地

3.0448

0.2971

2.7477

含基本农田

耕地质量情况

质量等别

六等

面积

3.0448

质量等别

面积

质量等别

面积

质量等别

面积

平均质量等别

六等

合计

3.0448

符合规划

符合

规划级别

            

需要调整规划

不需要调整

规划级别

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补划基本农田

申请使用国家计划

已安排使用省、市、县级计划

年度

农用地

其中:耕地

年度

农用地

其中:耕地

2022

13.6369

3.0448

未使用当年计划指标的,应予以说明: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公斤

占用耕地面积

3.0448

水田

0.5057

25度以上坡耕地

“可调整地类”面积

0

水田

0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合计需补充耕地面积

3.0448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上高县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耕地

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耕地

总费用

平均缴费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360000202204638494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3.0448

3.0448

补充水田规模

0.5057

0.5057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45672.0000

45672.0000

已补充耕地情况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面积

所在县(市、区)

验收单位及文号

质量等别

36092320160005

3.0448

上高县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宜市国土资核字[2016]100号

6

合计

3.0448

平均质量等别

6

补充水田

0.5057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提升质量

等别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征收土地面积

12.1864

其中:耕地

2.7477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敖阳街道、田心镇、徐家渡镇、芦洲乡、野市乡、新界埠镇、敖山镇

东门村、田心村、雪田村、陈家村、大垣村、郭溪村、田溪村、明星村、城陂村、富港村、集镇管理办公室、林场、长岭村、晏家村

权属状况

被征收和使用土地范围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地类

面积

征地补偿

费用标准

产值标准

倍数

水田

0.4441

56.85-59.4

旱地

2.3036

56.85-61.35

水浇地

其中:基本农田

农用地

8.282

22.74-59.4

建设用地

1.1112

56.85-59.4

未利用地

0.0455

17.055

青苗补偿费

4.231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9371

征地总费用

437.4467

需安置农业人口数

35

需安置劳动力人数

24

安置途径

发放安置补助费

35人(劳动力24人)

农业安置

社会保障安置

24人

留地留物业安置

用地单位安置

征地款入股安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批次使用国营上高县上甘山林场、敖山镇人民政府、新界埠镇人民政府、江西上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上高县锦江中学、上高县林业局实验林场国有土地3.0072公顷,合计使用国有土地补偿总费为81.51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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