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人员进入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本行为准则。
2.按照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交易监督职责,自觉遵守交易中心场内管理制度。
3.履行现场监督职责时须佩挂监督牌,一人一牌,不得转借他人。
4.进入评标区域前按照交易中心的规定存放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不得进入无关评标室。
5.遵守交易现场保密纪律,不私下接触评委、交易响应方等交易关系人,不非法干预开评标活动。
6.认真履行交易监督职责,对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不得擅自离开监督岗位。
7.及时受理、处理交易现场的质疑、投诉。
8.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严禁乱丢杂物,爱护公物,自觉维护交易现场秩序。
9.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实记录,并向相关监督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