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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管理制度

时间: 2021-08-04 15:09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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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评标(审)活动的监督,保证评标(审)活动规范进行,创造公平、公正和秩序良好的评标(审)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评标区管理制度

1、评标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评标区是指为了保障评标正常进行实行封闭和音视频监控的区域,包括门禁以内的评标室、走廊、休息室等场所。评标(审)期间,只有评标(审)专家协助计算机录入、计分、对评标(审)专家进行评价工作人员方可进入评标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区。进入评标区的人员需在监督下通过门禁系统或经监督人员批准凭身份证明辨明身份进入禁止将通讯工具带入评标区,遇紧急事项,需要使用通讯设备的,经监督人员批准,可使用评标区内的固定电话进行通讯。 

2、进入评标区的人员需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身份牌并佩戴,离开评标区后归还身份牌。

3、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在评标(审)结束前原则上不得离开评标区,不得与外界联系,禁止不同项目的评标(审)专家交谈,禁止进入其他评标室,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需与外界联系或外出,须监督人员批准。

 4交易发起方代表或交易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审)专家到达前,做好评标准备工作

5、评标(审)过程中,需要将交易响应方资质原件等评标资料送入评标室的,由监督人员或其指定人员负责。

6、评标(审)专家遇有疑难问题需要咨询的,有关人员应当在专设的答疑区回答咨询,答疑区应当与评标区隔离。  

7、进入评标区的评标(审)专家之外人员,原则上不得发表评标(审)言论,确保评标(审)专家独立行使评标职责

8、评标(审)专家待宣布评标(审)结果后,经监督人员同意方可离开评标区。

9、评标(审)结束后,由交易发起方直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填写《江西省评标(审)专家现场评价记录表》,对评标(审)专家现场行为规范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录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信息系统。

10、评标区内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

11、监督人员在评标(审)期间按照规定做好监督工作和现场的纪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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