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上高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下降0.8%。同比低于全国0.6个百分点,低于江西省0.7个百分点,低于宜春市0.7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八大类”同比呈“四涨四降”。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居住分别上涨5.6%、1.6%、1.3%、0.6%;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衣着分别下降4.5%、1.8%、1.0%、0.5%。
从本月运行特点来看,10月同比指数下降的主要因素,一是今年猪肉产量增加,导致食品烟酒同比下降4.5%,影响总指数下降1.4个百分点;二是由于今年促销力度加大,导致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下降1.8%,影响总指数下降0.1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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