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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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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桂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锦江河污染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止2022年底,锦江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国考、省考监测断面连续五年水质达标率为100%。对您在建议中提及的由于上游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污染,给上高县城十几万群众的生活用水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的问题,我局会同县水利局进行了研究协商,并积极努力协调解决:

一、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在制定《深入推进上高县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上水字[2022]19号)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开展“清河行动”、“ 美丽乡镇建设农村水体清洁专项攻坚行动”。去年以来,我县共排查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1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坚决做到发现一处、建档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二、持续开展涉河污染问题清理整治。建立“清河行动”问题清单,将河道塑料垃圾、水葫芦等漂浮物的清理纳入河长制保洁常态化工作,列入各地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压实水生态环境治理属地责任。另外,聘请第三方专业队伍对锦江(上高段)全面开展水葫芦打捞清理工作。据统计,2022年度共投入人力9700余人次,船只153艘次,机械82台班,农用车174班次,清理水葫芦等水生植物和垃圾漂浮物达3000余吨,累计投入资金达330余万元。

三、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制定印发了《上高县锦江河段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方案》、《上高县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积极统筹整合水利部门、污普办等部门有关入河排污口、河岸带状况、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联合属地乡镇,在完成2019年锦江河段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持续推进锦江流域(上高段)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了锦江流域(上高段)国考良田断面、省考徐家渡断面5km范围及钟家渡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并建立了“三单一图一方案”。目前已完成锦江(上高段)流域40余公里的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下一步将在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明确责任主体、进行规范化治理,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入河排污口做好设置审批工作,确保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锦江(上高段)干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销号。

四、紧盯锦江流域水质在线,强化企业违法打击力度。一是与上游县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开展了对锦江流域的定期巡查,安装了上高县锦江段面水质监测平台。联合行动开展以来,上游万载县共对6起锦江流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金90余万元,其中1起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有效打击了上游企业对我县锦江水质的污染。二是开展全县涉磷企业集中排查整治,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5家重点涉磷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13.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7家重点涉磷企业8个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全部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并整改到位。同时,责令23家重点涉磷企业完善雨污管网安装雨水总磷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目前,22家重点涉磷企业已安装雨水总磷在线。二是开展全县涉铊企业集中排查整治,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2家碳酸锂生产企业和3家锂云母选矿企业存在的11个涉水问题,全部实施了挂图作战并整改到位。目前,相关企业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总排口全部安装了铊及氟化物在线监测设备。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县将充分发挥县环委办、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督责任,切实凝聚起锦江流域污水治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持续改善锦江水质,为上高县群众生活用水安全保驾护航。

此复                                        

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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