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单位 | 上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发文层级[1] | 江西省 |
政策类别[2] | 创业 |
事项名称 [3]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 关于印发《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3号) |
政策有效期限[5] | 长期 |
服务对象 [6] |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 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 7.网络商户 8.脱贫人口 9.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
申报有效期限[7] | 1年 |
政策标准[8] |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组织)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按合计最高额度再提高不超过10%确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申请条件[9] | 年满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创业人员 |
申请材料[10]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 3.反担保人身份证或资产抵押 |
办理流程[11] | 1.提交上述申请材料至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创业担保贷款窗口; 2.材料初审后,会同银行工作人员上门调查; 3.经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研究审批后,将相关资料交银行放款。 |
申报方式[12] | 线下--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敖山大道2号) |
承诺办结时限[13] | 60个工作日 |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 上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窗口 |
咨询电话[15] | 0795-2529806 |
政策网址/附件[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