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评价结果反馈表
评价项目:2022年度上高县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支出
评价组织机构 |
上高县财政局 |
项目主管部门 |
上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项目单位名称 |
上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评价机构 |
江西珍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评价时间 |
2023年11月 |
评价分值 |
71.5 |
评价结论 |
中 |
项目基本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90号)、《江西省促进就业条例》以及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09〕5号)、《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等精神,为了更好地完成省、市年初下达的就业任务,平稳有序地推进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上高县人民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并参照2021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结合相关政策、人员增减及经济发展要求,编制了2022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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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绩效情况 |
上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共有22个项目,其中:社会保险补贴使用379.65万元,共计792人,职业培训补贴使用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使用639.09万元,共计1618人,创业孵化基地补贴使用8.3万元,青年见习岗位补贴使用93.69万元,共计121人,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运行保障费使用133.25万元,共计8883人,运行费使用100万元,高质量就业平台补助使用85万元,乡镇劳动力平台工作经费使用70.31万元,共计17个,江西公共实训中心基础建设资金使用135万元,专项活动支出使用28万元,网络建设经费使用20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使用1万元,创翼大赛专项活动保障费使用6万元,扶贫车间专项补贴使用8万元,贫困劳动力外出交通补贴使用97.9万元,困难群众助保贷款贴息使用50.27万元,招工小分队工作经费及奖励金使用0万元,高新园区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使用34万元,市县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资金使用15万元,落实人资机构、职校服务园区重点企业招工奖补使用2万元,其他宣传支出使用23.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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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和建议 |
一、存在的问题 1. 专项资金没能专款专用。存在子项目间资金混用的现象,造成项目间预算数和执行数存在差异。比如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执行数超过预算数30多万,存在严重的超支,而其他子项目没有任何经费支出。 2. 部分子项目没有绩效目标。有13个子项经费没有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相背离。 3. 资金支出进度慢。年初安排预算是2318.61万元,到2023年1月底资金支出总额为1930万元,资金支付率只有83.24%。 二、相关建议 1.专项资金应该专款专用。2022年上高县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包括有22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的资金都有专门的用途,如果有的项目根据工作要求在年初预算后产生了变化,或者取消了,那就应该及时调整项目预算。会计核算时,也应该根据每个子项设置明细科目,不能把项目资金相互混用或随意记账。 2.每个子项目均应设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项目绩效目标,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3.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安排就业补助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就业,项目主管部门要把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作为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时梳理各项支出,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对年初预算已确定的项目,尽快组织实施;已完工的项目,督促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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