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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上高县农业用水价格听证会公告(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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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点在县政府行政大楼发改委311会议室举行上高县农业用水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高县农业用水价格拟定方案

1、收费范围。全县农业用水,江西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度农业用水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水农水字[2021]5号)要求:原则上,各地实行“一县一价、一区一价”。

2、用水价格。粮食作物流灌0.055元/ m3,按平均初始水权折算每亩30.66元;提灌减半收取。

3、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为节约用水,发挥价格机制对水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出定额50m3/亩以内的,超出定额水量加收0.02元/ m3;超出定额50≤W<100 m3/亩以内的,超出定额水量加收0.04元/ m3;超出定额100≤W<150 m3/亩以内的,超出定额水量加收0.06元/ m3,以此类推,超出定额50 m3/亩的,超出水量的加收标准在上一阶梯的基础上加收0.02元/ m3。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经委托上高县水利局及有关乡镇政府推荐,产生用水户听证会参加人8名;经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听证会参加人6名。名单如下:

1、县人大代表1人:黄人民;

2、县政协委员1人:简绍平;

3、政府部门4名:罗建军、熊帆、陈恒、刘勇;

4、基层水管站及水库管理2人:黎左答、刘开芳;

5、群众及用水协会代表6人:袁肇草、罗红兵、王亮、彭卫平、晏俊华、万伟强。

上高县发改委将聘请上述14人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

三、听证会听证人员名单

上高县发改委指定本单位工作人员晏茶根、姚建国、李伟3位同志为听证人,听取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高县发改委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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