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执行公开>规划计划>工作计划

2023年上高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2023年,上高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工作重点,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为推动上高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1.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领导。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年初,制定《上高县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计划》,把法治财政建设纳入年终股室考核评价体系,述法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及个人年度述职述廉述德述法的一部分。由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推进会2次,确保全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开展。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一是通过集中学习、OA系统自学、专题学习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财政讲堂”为载体,通过集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内容,实现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期性和常态化。二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骨干执法人员参加县司法部门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和普法骨干业务培训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公务员在线学习及全省财政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大比武等线上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截至目前,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1次,党支部集中学习8次,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执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做好承接上级部门下放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企业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申请、提交材料,审批通过网上流转,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共办结代理记账机构审核发证4家,并实现同步电子证照。二是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为监管,我局深入各个代理记账公司,实地指导年度备案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完成8家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审查工作。三是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工作,梳理本部门“内部”和“外部”事项,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对照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事项名称,明确事项设立依据,统一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基本要素。依托上高政务服务专网完善数据归集,更新服务指南,实现相关行政事项办理指南网上查询功能。

2.继续推行权力清单动态管理。为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确保收费目录清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协同发改委定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的收费政策,对涉及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认真进行对照梳理,及时更新调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此次公示的目录清单是截至2023年6月8日仍在执行的收费项目,涉及18个执收部门31项收费项目。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梳理我局及所属单位行政执法主体类别、执法依据等。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利用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等。制定本部门和跨部门联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全年开展双随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家,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二是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更新“两库一单”。三是及时更新、完善“双公示”内容。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及时公示。四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地位,对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事项,在法律适用、风险评估、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核。

2.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全国统一证件的换发工作要求,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维护执法主体、人员信息、编制信息、登记表信息等,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为65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更换新的执法证件。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为加强基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根据司法局工作要求,对照职能职责和权责清单,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对执法依据、执法项目、执法类型进行梳理和调整上报。四是为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法治财政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上高县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上高县财政局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五是对在2021年全面清理后列入有效目录和修订后重新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1月1日以来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3.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克服财力困难,确保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水平与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基本适应,2023年,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实际情况,除保障法定人员经费支出外,统筹安排县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64万元、司法辅助人员工资45.92万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98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63.67万元、法律援助经费36.65万元、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经费6.4万元、法治建设工作经费20万元。二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款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为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造良好环境。2023年累计上缴罚没收入1.03亿元。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对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理论学习宣传还不够。学习缺乏连续性、系统性,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少,法治思维的创新力不足。

二是在贯彻落实依法理财方面,存在措施不够精准、成效不够显著等问题,与各项财政工作推进结合得不够紧密,有时只是以会议形式进行落实。

三是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平时关注财务、经济人才多、容易忽视法律、法规专业人员的培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推进的质量和落实。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亲自谋划部署,全面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总体规划,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讨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对法治建设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听取工作汇报,确保落实到位。

二是依法决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督促党组班子成员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不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及行政案件调查处理。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定及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慎审查,参与重大行政案件讨论,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执法信息的事前事后公开。

三是依法行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模范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2023年度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统筹推进责任落实、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以知行合一的实际行动推进我县财政事业的发展。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依法精准施策水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二是强化法治学习。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法治培训、集中学习、法治测试等方式,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行政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理论水平。

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法治工作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点抓好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关键,将法治工作抓常、抓细,抓出实效。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