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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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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是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批示精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纳入主题教育和常委会、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学习内容,将统计法等内容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全县各单位树牢统计法治思想。今年8月在县委第七十次常委会、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主要精神及有关统计违法案件通报, 9月2日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报告会上再次进行了学习。且已纳入主题教育、县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重要内容。我局2023年7月已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月8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了再次学习。另外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高新园区每年至少培训两次。

二是不断地稳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关于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全面提升统计服务能力若干措施文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8月已组织相关人员对17个乡镇(场)街道进行村级建设标准指引实地核查,已完成全部乡、村两级基层基础建设;8月23日实地核查了2家企业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下一步将继续对企业统计基础建设情况进行验收;8月25日已对19个部门统计工作标准指引“四规范四强化”情况完成验收;9月5日组织召开了推进落实《关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的六条措施》工作推进会,目前各项细化措施正在推进落实。

三是制定统计执法人员培养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培养计划涵盖符合条件的人员3人,已有3名统计人员参加2022年度统计执法证考试,鼓励3名统计人员参加2023年度统计执法证考试。

四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学习,提升各层面对案件的知晓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结合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大对全社会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对统计干部及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8月24日开展了“政府固定开放月”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发放统计法宣传折页700余份;8月在县委第七十次常委会、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学习,9月2日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报告会上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学习;9月22日开展了以“经济大普查数,说新时代”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发放统计宣传产品1000余份。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部分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不强。部分乡镇、企业没有认识到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日常没有系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法治意识不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不能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填报数据采取估算方式或者按去年同期数随意推算填报,导致后期核查出现问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由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定期安排布置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面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树立统计执法权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范围,加强组织领导,筑牢责任体系,严格按照上高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完成。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突出政治引领,扎实推进法治教育。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从政治的维度、价值的维度、实践的维度“三个维度”来领会好法治工作重大意义,将依法治统与防惩统计造假相结合,切实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下功夫,推进理论学习有成效。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通过每月集中学习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

)强化监督职能,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防惩虚统多报与漏统少报并重的执法导向,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办案标准、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进一步提高案卷整理的规范性。深入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闭环数据质量管控,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深入法治宣传,全面提升统计普法质效。

一是推动落实普法学法。局领导班子集中研究统计法律法规和法治工作一年不少于4次,局主要领导讲授统计法治课不少于1次;推动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统计法规学习。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推进统计普法、依法治统工作。二是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健全“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继续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加强对“关键少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宣传。三是丰富普法活动内容。落实统计普法教育,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活动,科学设置方案内容,推进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转变。

)聚焦改革创新,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建强基层执法队伍。

一是组织参加执法证考试和执法证换证工作;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开展的统计执法人员的法治业务知识及执法实务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执法活动、督察任务在办案实践中锻炼和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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