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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接收境内节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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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单位的申请报告,载明申请单位的工作或业务性质、接收方位、接收内容(节目套数)及安装地点和接传范围等

3.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和管理制度

4.个人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持其开具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办结

四、审批期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五、受理部门:上高县文广新旅局

六、联系电话:0795-2509337;0795-25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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