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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病人医疗及药物补助

时间: 2022-05-21 15:5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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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单位 上高县民政局
发文层级[1] 上高县
政策类别[2] 民生
事项名称
[3]
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病人医疗及药物补助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关于印发《上高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病人医疗及药物补助办法》的通知(上民字〔2017〕45号
政策有效期限[5] 长期
服务对象
[6]
公民
申报有效期限[7] 长期
政策标准[8] 500元/季度
申请条件[9]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长期卧病在床需要长期护理、照料的失能病人(中风、植物人、截瘫、脑外伤后遗症等)
申请材料[10]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病历或疾病证明书、相片等复印件;
2、《上高县失能病人救助申请审批表》。
办理流程[11] 1.个人申请。人员提交书面申请到所在村扶贫工作站,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病历或疾病证明书、相片等复印件,填写《上高县失能病人救助申请审批表》。
2.经村、乡(镇)审查和公示后,上报县民政局。
3.县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审批,不符合条件不审批,并说明不符合条件。审批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民政局还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上户抽查。
申报方式[12] 线下:各村(居)便民服务中心
承诺办结时限[13] 15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上高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股
咨询电话[15] 0795-2502462
政策网址/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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