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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应交纳党费基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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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应交纳党费基数明细表
  党(总)支部(盖章):                                                                                             
序号 姓名 职务或职业类别 纳入党费计算基数部分 应扣除党费计算基数部分 党费计算基数(元)

C
交纳
比例


D
月应交纳党费(元)

E
年应交纳党费(元)


F
按月领取固定收入的党员 其他
类别
小计(元)

A
按月领取固定收入的党员应扣除党费计算基数金额(元) 小计(元)

B
机关工作人员
(不含工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机关工人 企业员工 离退休
人员
职务
工资(元)
级别
工资(元)
津贴
补贴(元)
岗位
工资(元)
薪级
工资(元)
绩效
工资(元)
津贴
补贴(元)
岗位
工资(元)
技术
等级
(职务)
工资(元)
津贴
补贴(元)
固定
工资(元)
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或绩效工资(元) 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元) 养老保险个人应缴额(元) 医疗保险个人应缴额(元) 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额(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额(元) 职业年金个人应缴额(元) 个人所得税等其他金额(元)
1 晏俊华 村干部 2200 2200 0 2200 0.50% 11 132
2 晏晓星 村干部 1800 1800 0 1800 0.50% 9 108
3 晏为仁 农民 0 0 0 0.2 2.4
4 晏宪法 退休 1000 1000 0 1000 0.50% 5 60
5 晏江辉 农民 0 0 0 0.2 2.4
6 晏芳华 务工 1250 1250 0 1250 0.50% 6.25 75
7 晏自德 农民 0 0 0 0.2 2.4
8 晏细毛 支委 1500 1500 0 1500 0.50% 7.5 90
9 晏小刚 农民 0 0 0 0.2 2.4
10 李启红 农民 0 0 0 0.2 2.4
11 晏军荣 农民 0 0 0 0.2 2.4
12 晏用林 农民 0 0 0 0.2 2.4
13 晏电华 退休 1000 1000 0 1000 0.50% 5 60
14 晏好才 退休 1000 1000 0 1000 0.50% 5 60
15 晏庆华 农民 0 0 0 0.2 2.4
16 晏共河 农民 0 0 0 0.2 2.4
17 晏英德 农民 0 0 0 0.2 2.4
18 晏远荣 农民 0 0 0 0.2 2.4
19 晏细根 农民 0 0 0 0.2 2.4
20 晏慧冲 务工 1250 1250 0 1250 0.50% 6.25 75
21 晏崇伟 务工 1500 1500 0 1500 0.50% 7.5 90
22 晏琳 务工 1500 1500 0 1500 0.50% 7.5 90
23 晏潇 务工 1500 1500 0 1500 0.50% 7.5 90
24 晏瑜峤 1500 1500 0 1500 0.50% 7.5 60 2023.05入党,党费5月起缴纳
25 晏汕凯 1500 1500 0 1500 0.50% 7.5 60 2023.05入党,党费5月起缴纳
合计 94.9 1078.8
注:(一)此表由基层党(总)支部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由党(总)支部留存,一份报党(工)委核查存档,一份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其他类别”项包含以下3类。
    1.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主要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自觉、主动地如实申报,党支部负责核实。
    2.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3.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农民党员交纳党费0.2元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中央组织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在乡镇机关工作或者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党员干部,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
    (三)按月领取固定收入的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四)逻辑关系:C=A-B;E=C*D;F=E*12。
    (五)党费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其中,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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