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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出生婴儿出生申报

时间: 2022-05-21 15:18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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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单位 上高县公安局
发文层级[1] 国家
政策类别[2] 民生
事项名称
[3]
国外出生婴儿出生申报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政策有效期限[5] 长期
服务对象
[6]
公民
申报有效期限[7] 长期
政策标准[8] 不收费
申请条件[9] 在国外出生,但具有中国国籍小孩。
申请材料[10] 1、书面申请报告(父母双方或者一方)     提供原件
2、父母婚姻状况证明(非中文的需提供翻译件)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证明(非中文的需提供翻译件) 提供原件
5、子女入境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入境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11]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并报户籍管理大队审核。
3、户籍管理大队审批办结。
申报方式[12]
承诺办结时限[13] 35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县公安局户籍管理大队审批
咨询电话[15] 0795-2527439
政策网址/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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