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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高县市场建设物业管理中心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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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上高县物业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上高县物业中心2024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物业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物业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要求:根据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如部门三定方

县物业中心是主管市场建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县城物业、摊位管理,市场秩序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

2024年上高县市场建设物业管理中心单位内设置处室7个,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执法队、中心市场一股、中心市场二股、中心市场三股、锦江农批市场股。

编制人数小计26,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22人。实有人数小计24,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4,行政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自收自支事业在职人数22人。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44,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上高县物业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上高县物业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上高县市场建设物业管理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22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49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8.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6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元;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5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57.6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  24.55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上高县市场建设物业管理中心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 122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6.77 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34.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 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86.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1.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6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资本性支出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 6.38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48.74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7万元;粮油物资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7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7.8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89.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上高县市场建设物业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58.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6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  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5.1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0   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0.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6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6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资本性支出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上高县市场建设物业管理中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60 万元,支出预算为36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360 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上高县市场建设物业管理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  0  元。说明: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0 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说明: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单位共有车辆  0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上高县物业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360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360万元。  

1)项目概述为妥善处理中心农贸市场拆迁安置工作,县政府研究同意自2020年起每月补助物业中心运转经费30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第13号》。

   3)实施主体上高县市场建设物业管理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第13号》每月经费补助30万元。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其他项目预算360万元。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上高县市场建设物业管理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款安排1.6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   没有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  1.62  万元,比上年减  3.38  万元,主要原因是:结合2024年实际支出,对2024年三公经费进行合理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0

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经费的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

进行解释。

城乡社区支出: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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