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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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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商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商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商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商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内外资和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内外资和口岸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商务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内外资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拟订年度商务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直销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的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相关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药品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对餐饮、住宿、洗涤、美容美发美体等服务行业的管理;负责对租赁、旧货流通、品牌汽车销售、二手车市场与鉴定评估、民爆物品销售、报废汽车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改造、再生资源回收等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规范化管理进行指导并监督运行。

(八)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负责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工作;负责管理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负责与海关(检验检疫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出口加工区的指导协调审核、报批等工作。

(九)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促进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负责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品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县外资金工作;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协调和重大引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的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为来上投资者及在上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促进对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工作;负责指导、推进“走出去”战略工作;参与“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对外援助和接受国际多边无偿援助业务;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县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

(十三)负责口岸管理、口岸物流、电子口岸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航空、水运、铁路、公路口岸(含作业区、特殊监管区等)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开辟铁路联运、公路口岸运输通道、水运航线通道;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口岸事务,推进口岸区域“大通关”建设。

(十四)参与区域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外地驻我县商会、驻我县办事机构和我县驻外商会、驻外办事机构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宏观指导我县各类境内外商品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和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研究拟订举办上述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法。

(十五)协助做好涉及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六)明确县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大型商场、大型市场、成品油流通、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商务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商务局部门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29,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2,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9,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9,行政在职人数7,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2,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30,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商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商务局部门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商务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135.5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1.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8.9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0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52.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1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商务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135.52 万元,较上预算安排增加491.12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8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49.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14.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8 ,商品和服务支出498.0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4 万元,利息及费用支出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万元,资本性支出7.1 万元,对企业补助1053.9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1.9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15 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6.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6.85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4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42 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5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80.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3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56.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   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1006.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3.7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商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753.05万元,算安排增加718.9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09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科学技术支出1006.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0.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387.2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12.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6.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4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资本性支出6.86万元,对企业补助1006.9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商务局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元。

()国有资本经营情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0.31万元,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3.84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增加2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8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6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7月31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支持宜春海关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全力推动《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在上高县落地落实,促进上高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每年向宜春海关支付支持工作经费80万元

2)立项依据:上高县人民政府抄告单2023年第551号

3)实施主体:上高县商务局

4)实施方案:宜春海关上高县人民政府合作协议

5)实施周期5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商务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9.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59.7万元,比上年增4.1万元,主要原因是:商业总公司2023年度并入商务局后,按2023年度实际支出数调整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

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

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对外贸易管理:反映商贸部门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招商引资: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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