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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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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是由民政局主管的差补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民间组织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对殡葬法规的宣传,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全面实行免费火葬化。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殡葬管理,抵制丧葬陋习,大兴勤俭节约之风,使文明、节俭、科学丧葬意识不断加强。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为丧户提供遗体接运、防腐、冷藏、整容、更衣、化妆、火化等各种服务。实行亮证服务,公开收费标准,严格遵守物价标准收费。通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有预算单位1个,属差补事业单位,编制数7个,差额补助事业编制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岗在职人数7人,差额补助事业人员2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数2人,差额补助事业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887.93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安排增加1443.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490.9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1.63%,上年结转1397.0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8.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887.93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安排增加1443.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2.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8.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1万元;项目支出 2805.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13%,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34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8.74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0.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9.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51%;卫生健康4.64万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6%;住房保障支出6.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8.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2%;商品和服务支出2346.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82%;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40.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89%,与上年对比预算安排减少3.1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0.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99.23 %;卫生健康4.64万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1%;住房保障支出6.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46 %。

功能分类科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44  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  0.04  万元,减少1.15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6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殡葬“五项免费”政策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我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2)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2、上府办抄告单【2021】年第239号。

   3)实施主体

上高县殡葬管理所。

   4)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遗体火化,实现火葬区全覆盖,遗体火化率达到100%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36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全面推进遗体火化,实现火葬区全覆盖,遗体火化率达到100%。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上高县社会救助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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