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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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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应急字20243

关于印发《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三个计划的通知

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股室,上甘山林场应急管理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所

现将《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贯彻执行。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

2024226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升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部令第9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要求,结合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上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科学研判风险,严格规范执法,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对列入计划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事故隐患的整改率100%、事故隐患按期复查率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率100%。通过精准实施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一)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024年,纳入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监管室为危化3人、应急管理股3人、非煤矿山股2人、工贸2人,共计行政执法人员10人。

(二) 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4年全年366天,其中104个公休日,11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6-104-11=251个。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1)×执法人员数量(10)=251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699个工作日)

参考本机关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以下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30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28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57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9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25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3个工作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0个工作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77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1349个工作日)

综合参考本机关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以下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机关值班36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98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各乡镇场(街办)、高新园区区应急管理机构工作205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221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50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15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462个工作日。强化联合检查,按检查每家企业派 2-3 名监督检查人员,平均占用2个工作日(含复查等所需工作日 ) 计算,2024全局执法检查工作日检查企业数=监督检查工作日(462÷〔参与每户企业监督检查人数(2.5×所需工作日(2)〕=93家。

(三监督检查对象

按照分级分类的要求,列入县局2024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共93家(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重点检查企业41家,一般检查企业52家。

1.重点监督检查范围:省厅、市局确定监督检查企业后,在与省厅、市局不重复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选取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纳入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数量如下:非煤矿山3家、危化品13家、烟花爆竹批发1家、工贸企业24家。此类监督检查要全部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

2.一般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纳入一般监督检查企业数量如下:非煤矿山13家、危化17家、烟花爆竹零售2家、工贸20家。此类监督检查要利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随机抽取企业和执法人员,抽查比例为不低于50%,抽查和检查结果及时公开。同时,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还应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

四、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2024年,纳入局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监管室为危化应急管理股、工贸非煤矿山股,各监管室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监管业务需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监管室根据人员、时间、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等情况,视情细化确定各自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可以单独开展也可以联合其他监管或部门

五、监督检查内容

坚持把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五个一”、“十个一次”、“九个一”专项活动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必查内容。同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情况,结合通用监督检查事项和各行业领域检查重点确定检查内容。

(一)通用监督检查事项

1.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3.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7.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安全设备情况;

9.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10.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2.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3.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4.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5.事故风险及应急措施告知情况;

16.是否存在非法生产、未批先建等情况;

17.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含预案制修定和备案、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和应急值班等情况。

(二)非煤矿山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事项,以及非煤矿山相关证照取得情况、作业中段和同时作业点数与设计对比情况、露天矿山安全距离情况、安全台阶参数与设计对比情况、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检测情况、上升速率与设计对比情况、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等。

(三)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明确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事项,危险工艺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测监控、安全仪表系统装配及投用情况,以及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投用情况等。

(四)烟花爆竹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明确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事项,以及1.3库房监管情况等。

(五)工贸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事项,以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事项等。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业务股室要充分认识制定与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体现,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对年度计划中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制定季度、月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确保计划实施有力有序;在抓好监管,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同步落实年度监督检查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规范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手册》有关规定,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要聚焦重点工艺、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编制具体检查方案,监督检查时要统一着装、亮证执法,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处置,严格落实执法闭环管理;构成立案处罚的,按照事实清楚、依据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要求,对照自由裁量标准有关规定,严格案件查办;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向司法机关移送,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三)提高执法效能。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持续推行“三位一体”和“四会一单”执法模式,充分发挥专家专长,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给予指导服务;建立健全执法情况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分析各监管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环节,要全过程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执法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积极探索远程执法模式,利用科技信息化助力监管执法工作,实现精准执法和智慧监管。要深入贯彻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强化部门联合、科室协作、上下联动,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四)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结合执法实情充分释法说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水平,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对安全生产广泛宣传,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曝光,着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2.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名录库

附件1: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度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序号

企业名称

责任股室

检查时间

风险等级

备注

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共41家,其中工贸24家、危化13家、非煤3家、烟花爆竹批发1家,实行全覆盖检查)

1

上高县安锦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股

四季度

三级风险企业

烟花爆竹 批发企业

2

江西天瑞陶瓷有限公司

工贸股

一季度

一级风险企业

自制煤气

3

江西宝庆陶瓷有限公司

工贸股

一季度

一级风险企业

自制煤气

4

江西冠溢陶瓷有限公司

工贸股

一季度

一级风险企业

自制煤气

5

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

工贸股

一季度

一级风险企业

自制煤气

6

上高县奥古特陶瓷有限公司

工贸股

一季度

一级风险企业

自制煤气

7

江西智博建材有限公司

工贸股

一季度

一级风险企业

自制煤气

8

江西金利源陶瓷有限公司

工贸股

二季度

一级风险企业

自制煤气

9

上高县宏大镍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二季度

一级风险企业

金属冶炼

10

上高县永成锑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二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金属冶炼

11

宜春特驱饲料有限公司

工贸股

二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粉尘涉爆

12

江西正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股

二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粉尘涉爆

13

江西双胞胎投资有限公司

工贸股

二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粉尘涉爆

14

上高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股

三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粉尘涉爆

15

江西上高宏景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股

三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粉尘涉爆

16

上高日升隆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工贸股

三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粉尘涉爆

17

江西上新木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三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粉尘涉爆

18

江西千峰木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三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粉尘涉爆

19

江西省上高瑞峰纸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三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重点有限空间企业

20

上高县弘大织造有限公司

工贸股

四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重点有限空间企业

21

江西高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贸股

四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重点有限空间企业

22

江西省上高县永江五金制造厂

工贸股

四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机械铸造

23

上高县众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工贸股

四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机械铸造

24

上高县麒艺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工贸股

四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机械铸造

25

上高县宏顺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股

四季度

一级风险企业

金属冶炼、粉尘涉爆

26

江西如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危化股

一季度

四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生产

27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危化股

一季度

四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生产

28

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

危化股

一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生产

29

江西聚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股

二季度

四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生产

30

江西佰仕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化股

二季度

三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生产

31

江西瑞雅药业有限公司

危化股

二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生产

32

上高县奇峰涂料有限公司

危化股

三季度

四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生产

33

上高金安实业有限公司

危化股

三季度

三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生产

34

江西科宁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股

三季度

四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生产

35

上高县协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股

四季度

四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生产

36

江西合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危化股

四季度

四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生产

37

上高县永顺溶解乙炔气厂

危化股

四季度

四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生产

38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七宝山油库

危化股

四季度

三级风险企业

危化品带仓储经营

39

上高县蒙特英矿纤有限公司里村硅灰石矿

非煤矿山股

二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地下开采

40

上高县纳隆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股

三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边坡大于150米

41

上高县新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非煤矿山股

四季度

二级风险企业

边坡大于151米

附件2: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名录库

序号

企业名称

责任股室

检查时间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共52家,其中工贸20家、危化17家、非煤13          烟花爆竹零售2家                                                                  分别按照监管事项涉及企业不低于50%比例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查     确定检查企业

1

上高县宏鑫木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2

上高县锦鑫木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3

上高县星辉木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4

上高县老钱木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5

上高县佳宝木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6

上高县晨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7

上高县瑞隆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8

江西星济实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9

上高县华昌水泥粉磨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10

江西长汇食品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11

上高一直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12

上高杰圣实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13

江西同良鞋材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14

上高县兴港塑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15

江西侨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16

江西五谷村酒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17

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18

江西振业化纤实业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19

江西勤增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20

江西润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贸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21

上高县华阳色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22

江西鑫普德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23

江西上高彬仲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24

江西水鑫汽车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25

上高县益丰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26

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27

江西协成锂业有限公司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28

江西信敏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29

江西特莫尔药业有限公司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30

江西上高县松宜林化有限责任公司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31

上高县昊天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32

上高县大庙加油站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33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上高敖背加油站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34

上高县齐家发加油站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35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上高锦江加油站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36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上高镜山加油站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37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上高墨山加油站

危化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38

上高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39

上高县翰堂镇有源发邦采石场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40

江西锦发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41

上高县新隆采石厂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42

上高县甘家北曾明牯采石厂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43

上高县磊沐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44

江西天寅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45

上高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46

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47

上高县墨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龙尖头矿段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48

上高县泰鑫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49

上高县田心南塘陈氏采石厂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50

上高县宏发采石场

非煤矿山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51

上高县上甘山新和烟花爆竹经营店

应急管理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52

上高县老胡烟花爆竹经营部

应急管理股

待随机抽查后确定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

为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落实防灾救灾领域监管执法职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赣办发〔2021〕19 号)和《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宜应急字〔2022〕34号)等要求,参照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制度规定,结合我县防灾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灾救灾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立足“两个根本”,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防灾救灾责任,有效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领域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上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实施年度防灾救灾领域监督检查计划,指导负有执法职能的内设机构及执法人员依照防灾救灾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精准实施监督检查,切实督促被监督检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严惩各类防灾救灾领域违法行为。同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引领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站、办)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对照全应急管理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履行森林防灭火、水旱灾害、地质灾害、防震减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职权。

三、监督检查对象

防灾救灾领域监督检查以专项监督检查形式开展。纳入防灾救灾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的监管股室为应急管理股

(一)防汛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芦洲乡、塔下涉水铁路工程堤防和山塘水库

监督检查时间:二季度

监督检查内容:对防汛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度汛措施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防汛物资储备等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应急管理股牵头,单独或会同县水利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二)森林防灭火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蒙山镇、南港镇、翰堂镇、上甘山林场。

监督检查时间:二季度、四季度

监督检查内容: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与演练、扑火队伍建设、扑火物资储备等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应急管理股牵头,单独或会同林业局公安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三)地震地质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对蒙山镇、南港镇地质灾害点进行检查。

监督检查时间:三季度

监督检查内容:对地质灾害点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应急管理股牵头,单独或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四)救灾和物资保障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田心镇、翰堂镇等冬春救助下拨数额较大的重灾地区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时间:季度

监督检查内容:对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冬春救助款物以及冬春救助款物下拨及发放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资金发放数额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应急管理股牵头,单独或会同县财政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采取实地走访、查看台账资料和上门入户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检查督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部门联动,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确保监督检查计划有效实施。各监管处室执法人员要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主动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执法水平。

(二)规范执法程序。要认真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注明被检查对象名称、行政执法人员、检查事项、检查方式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时,要按规定统一着装、亮证执法;现场检查结束后,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于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予以查处,对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进行处理,落实执法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服务。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防灾救灾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结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应急管理法治意识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有力有效确保县应急管理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高质高效完成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强化执法监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县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实现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提供有力执法监督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做实执法监督,聚焦当前我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执法闭环管理、严格自由裁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确保我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对标推动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地。

三、主要内容

(一)执法制度建立情况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其他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执法情况以及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等。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情况。严格按照分类分级要求,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录入“互联网+执法”等信息系统,并报上级部门备案;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是否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三现场执法检查情况按照法律授权对执法权力清单内事项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关要求,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针对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置,并按要求下达执法文书等。

四)案件办理情况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等要求查办案件落实告知、听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制度规定,并按要求报送典型执法案例等。

(五)行刑衔接情况执法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等。

(六)队伍建设情况配备执法装备并进行使用与管理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要求定期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核等。

(七)作风纪律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开展执法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情况。

四、制定计划

围绕安全生产基本盘,对局机关各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室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探索县、乡联合执法监督交叉检查模式。督促应急管理部门编制并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推进执法培训、案件评议、执法比武、示范执法等活动常态开展。全过程指导防灾救灾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相关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引导县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力促形成职责清晰、水平高效的执法体制机制。具体执法监督计划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政调口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局综合执法监督计划的编制实施、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等综合性工作;各执法室要负责各自监管领域内的执法监督具体工作,在进行监督检查、督导调研、明查暗访等工作时一并开展执法监督;承担执法监督职能的人员要组织对本级或乡镇(街道)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二)完善监督机制。局政调口负责同志要督促局有关执法室对标建立“监督权威高效、惩治深入彻底”监督机制的目标要求,结合本股室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执法监督计划;在开展执法监督时要做好谋划部署,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特点,探索相应执法监督方式,量化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提高执法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提升监督效能。对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局机关执法室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规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列明有关依据,责令依法改正,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对全应急管理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层层压实责任。

附件: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附件:

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序号

工作事项

时间

备注

一、监督指导县局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4

1

监督指导危化股开展监督检查

一季度

2

监督指导非煤矿山股开展监督检查

二季度

3

监督指导应急管理股开展监督检查

三季度

4

监督指导工贸股开展监督检查

四季度

二、监督指导县局防灾救灾业务领域监督检查3次

1

监督指导救灾领域开展监督检查

上半年

2

监督指导防汛领域监督检查

上半年

3

监督指导防火领域监督检查

下半年

三、对高新园区应急管理科、各乡镇(场、街道)应急管理所开展执法监督18次

1

赴高新园区、泗溪镇、敖山镇、野市乡、敖阳街道进行监督指导

一季度

可会同有关执法股室或邀请司法部门参加

2

赴锦江镇、塔下乡、上甘山林场、新界埠镇进行监督指导

二季度

可会同有关执法股室或邀请司法部门参加

3

赴蒙山镇、南港镇、翰堂镇、芦州乡进行监督指导

三季度

可会同有关执法股室或邀请司法部门参加

4

赴徐家渡镇、墨山乡、田心镇、镇渡乡、锦阳街道进行监督指导

四季度

可会同有关执法股室或邀请司法部门参加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秘书股                     20242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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