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49 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行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33 号)、《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宜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的通知》(宜应急字〔2022〕88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伟群塑胶有限公司、上高县鑫泰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硕鸿矿业有限公司、江西洪子江保温建材有限公司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初评资料,经审查合格,现将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伟群塑胶有限公司、上高县鑫泰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硕鸿矿业有限公司、江西洪子江保温建材有限公司5家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9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22日前与上高县应急管理局工贸股联系(电话:0795-2503628)。
特此公示!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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