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49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行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33 号)、《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宜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的通知》(宜应急字〔2022〕88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由考评机构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评审的上高县大庙加油站、上高县官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官桥加油站、上高县翰堂磻村加油站、上高县蒙山航晨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蒙山加油站、上高县上甘山加油站、上高县新界埠加油站的安全标准化复评资料和上高县闽赣能源有限公司上高新兴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初评资料,受理了由考评机构宜春市赣鑫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评审的江西奉兴化工有限公司和宜春上高源达利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初评资料。经审查并考核合格,拟将上高县大庙加油站、上高县官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官桥加油站、上高县翰堂磻村加油站、上高县蒙山航晨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蒙山加油站、上高县上甘山加油站、上高县新界埠加油站、上高县闽赣能源有限公司上高新兴加油站、江西奉兴化工有限公司和宜春上高源达利化工有限公司9家企业命名为“安全生产标准化Ⅲ级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至9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5日前与上高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联系(电话:0795-2513621)。
特此公示!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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